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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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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0 – 06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产城相关项目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补充信息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 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碧桂园增资中集产城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58,以下简称“碧桂园增资公告”)。经投资者询问,现对碧桂园增资公告相关内容作补充如下: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就《增资协议》向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支付的增资款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606,124,427元(最终根据项目权益价值调整机制计算确定的增资款金额为准),由现有项目增资款、前海项目增资款组成。

  现有项目系指截止评估基准日中集产城及其持股公司名下持有并运营的物业项目或正在开发的项目,在《增资协议》中现有项目不包含前海项目。现有项目增资款系指以现有项目中集产城权益价值为依据,按照(现有项目权益价值*25%+现有项目增资款)/(现有项目权益价值+现有项目增资款)=30%,即现有项目增资款=现有项目权益价值/14的公式计算所得的增资款。

  前海项目系指位于前海二街坊、五街坊九宗地块。中集产城的前海项目评估增值部分,碧桂园已同意就其享有的全部股权比例支付增资款,根据《增资协议》,前海项目增资款系指以前海项目中集产城权益价值为依据,按照前海项目权益价值÷70%×30%的公式计算所得的增资款。

  项目权益价值及对应增资款明细如下:

  ■

  二、更正信息

  本公司于2020 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产城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64,以下简称“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告”)。

  经事后审查,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告“三、增资标的中集产城的基本情况”之“2、中集产城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数据披露有误,现作更正如下:

  1、 原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 现更正为:

  单位:人民币千元

  ■

  除上述补充及更正信息外,碧桂园增资公告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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