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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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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0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冯震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注册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慈航 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08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沈正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法狮龙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法狮龙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09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监事会主席潘晓翔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02.36万元等额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0)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10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于2020 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后,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主要募投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相关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92,788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7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天健验〔2020〕284号”《验资报告》。2020年07月27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对于公司就本次董事会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设施建设进度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需求情况,由公司项目实施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制定募投项目建设款分月支付计划,分月支付计划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建设合同的相关约定安排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合同款项在具体支付时,由项目实施部门、采购部门、设备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帐,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进行更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法狮龙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法狮龙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德证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1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0,202.3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92,788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71.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天健验〔2020〕284号”《验资报告》。2020年07月27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2,023,588.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第9116号)。

  四、相关审核及核准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0,2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0,202.3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02.36万元等额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注册会计师出具鉴定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第9116号),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202.36万元。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将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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