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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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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概述

  报告期内,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半年面临诸多挑战,但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众志成城, 迎难而上,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地域逐步有序地展开复工。一季度公司受到疫情严重影响,开工和客户需求均不足;二季度,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加班加点完成前期订单,同时把握住疫情防控智能化、“新基建”大力建设的发展机遇,积极开拓市场,整体业务营业收入较第一季度有所增长。公司第二季度在新冠疫情全球迅速蔓延、宏观经济风险增大、全球性政治摩擦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的背景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1、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下属的基础设备业务、工程服务业务及AI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开工率降低。公司上半年部分业务合同签订推迟,且已签订合同的实施、交付、验收也相应延缓,导致半年度收入规模和净利润同比减少。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61,422,632.79元,同比下降21.39%;营业成本为1,566,020,588.96元, 同比减少20.53%;利润总额为-48,959,710.15元,同比下降21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34,017.82元,同比下降228.80%。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持续保持领先,主要体现在:在上半年经济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的毛利率仍然保持较高水平:

  (1)AI物联网产品与方案业务毛利率为21.13%,比上年同期增加4.95%。公司上半年持续加大AIOT产品的研发投入,在边缘计算终端和传统产品智能化升级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提升了公司AIOT物联网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

  (2)无线通讯模组业务毛利率为15.86%,比上年同期增加2.43%。全球最小尺寸的5G模块等多项行业领先的研发成果持续推出,提高了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以及集团实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导致营业成本降低,提升了业务毛利率。

  2、市场推广及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品牌建设工作,抢抓市场机遇,在保障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积极推广新产品。

  在AI物联网解决方案领域,公司依靠领先的技术、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中标泉州科技馆展教工程、天翼智能音箱、湖南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5G+智慧园区项目、天翼物联2020年研发技术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等多个项目。

  其中,泉州科技馆展教工程项目中标金额约人民币6.5亿元,本次中标是落实公司人工智能物联网战略,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成经济成果的具体体现,该工程的建设将成功打造日海品牌的智能场馆项目,为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产品复制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

  今年上半年,公司中标日本某电信运营商微基站电源项目和国内某大型互联网厂商智能机柜项目。该智能机柜项目将为传统通讯设备赋能升级,使公司形成结合结构设计生产能力及软硬件开发集成能力的智能化升级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将充分把握物联网万物互联的发展机遇,瞄准具有明确市场空间的通信设备智能升级这一方向,全力拓展公司业务规模。

  3、研发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影响,采用远程和现场结合办公方式积极开展培训及研发工作, 保障研发项目顺利推进。

  AI物联网领域,子公司日海物联上半年在公共安全领域围绕数据价值,大数据实战的发展背景下,打造了云边融合的软硬件产品体系,引领了AI物联网发展的最新趋势。形成了AI智盒系列产品布局和场景落地,面向社区治理的AI智盒,已经应用于上海某社区智能改造项目;面向治安内保领域的AI智盒,已经在旅业、金融细分行业落地。

  同时,公司上半年通过自主研发生产了智能微站电源,实现了行业重要客户的签约。智能微站电源——为无线微基站设计的室内外壁挂供电解决方案。其系统包括电源模块和锂电池模块,是为无线微基站设计的一款高效、体积小、重量轻、易安装、免参数设置、免维护的室外/室内壁挂供电解决方案,支持在线扩容。日海智能微站电源产品操作简捷,自适应两种交流输入制式;安装简单快捷;扩容灵活便捷;维护简洁。不仅可配置物联网模块,实现远程负载管理,每个负载端口独立控制开关,实现现场实时维护;还具有负载双重保护,单点负载故障独立保护等功能优势。微站电源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实现站点智能维护和节能,降低TCO。该产品也通过CE、UL、JIS等标准认证。

  无线通讯模组领域,子公司芯讯通率先研发出全球最小尺寸的5G模块:SIM8202G-M2模组,该模组拥有全新四天线设计,大幅有效的提升通信容量,以更加主动高效的方式收发数据,确保了网络这个“管道”运输的稳定性、可靠性、低延时和高速流通能力;超小尺寸的设计,为便携式5G终端产品创造了有利的天然条件;兼容多种通信协议,支持包括Android、Windows、Linux等在内的多系统适配,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客户投资成本,促其快速迭代产品并商用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提交申请并得到受理的技术成果:18项专利;成功获得证书的技术成果:19项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和12项软件著作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

  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根据是否安装,收入确认分两种情况: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收到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后,根据结算合同约定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在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后,根据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结算合同约定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部分与运营商在交货之前已签订框架协议,并对双方权利义务有较明确的约定,交货后不再签订结算合同的情况,根据框架协议、订单及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确认收入。

  1.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并在年末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分析调整。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并在年末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分析调整。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于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于项目建造期间,对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泉州日海、日海飞信

  本期注销子公司:国信亦君、中邮宏泰、日海讯联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121.98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735.1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21.9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季翔先生、项立刚先生、宋德亮先生和耿利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研发、生产、销售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线设备、光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美化天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通信设备、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的配套产品及相关集成、灯杆、智慧路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通信电源及配电设备、节能系列产品、通信测试设备和通信施工工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密设备的集成、维修、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蓄电池的转销;物联网云信息计算、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销售、物联网集成项目的建设及运维;移动互联网网络平台、新网络媒体、电子商务系统平台技术开发、云端数据存储服务、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网站、网页的技术开发、设计、测试、安装与维护;云平台软硬件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通讯及网络技术开发;互联网项目投资;互联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数据中心的设计、技术咨询、建设、运维;工程施工及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集成、技术服务、销售及运维;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修订为:研发、生产、销售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线设备、光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美化天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中心的机房机柜、数据通信设备、微型DC柜、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数据处理业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网络集成系统、系统集成服务、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和配套产品的相关集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和服务、售后服务及安装服务、灯杆、智慧路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通信电源、电源产品及配电设备相关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电源、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电源分配单元(PDU)等)、节能系列产品、能源柜、空调设备设计、研发与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空调、机房精密空调设备、基站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BBU机柜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和服务、售后服务及安装服务、监控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监控采集处理服务(器)系统 )、通信测试设备和通信施工工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密设备的集成、维修、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锂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通信电池、储能电池等)、蓄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铅酸电池等)以及BMS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物联网云信息计算、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销售、物联网集成项目的建设及运维;移动互联网网络平台、新网络媒体、电子商务系统平台技术开发、云端数据存储服务、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网站、网页的技术开发、设计、测试、安装与维护;云平台软硬件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通讯及网络技术开发;互联网项目投资;互联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数据中心的设计、技术咨询、建设、运维;工程施工及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集成、技术服务、销售及运维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数据中心场地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维外包服务、信息系统托管服务、云计算服务和灾备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0年8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8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0755-27521988。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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