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GDP同比下降1.6%,其中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

  受疫情影响,民爆行业一季度主要统计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从月度指标完成情况看,自二季度开始,企业逐渐复工复产,月度指标逐步好转。行业总体运行形势平稳、可控。上半年,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95.10万吨和193.97万吨,同比分别下降3.70%和3.56%。(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20年第7期)

  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客服洪灾疫情影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凝心聚力,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1、报告期内,公司民爆业务板块经营稳中向好,生产、销售、储运、工程服务一体化转型步伐加快,“双牵引、双协同”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公司下属爆破公司炸药内部自采比例进一步上升。上半年公司工程服务收入达到572,237,612.17元,同比增长24.52%;新签千万级工程服务项目13个,工程服务收入首次超过民用炸药收入,积极践行企业转型升级。子公司新疆易泰积极布局矿山经营新领域,按照项目初期设定“打造新疆区域标杆绿色骨料矿山”的总目标,力争形成新疆第一家规模化、智能化的绿色骨料矿山,新疆易泰骨料生产线正处于试车阶段。

  2、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稳中有升。2020年上半年盾安新能源累计结算电量88,980.7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62%。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971,786.1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62%;实现利润总额304,475,827.1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678,476.3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396,505.5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11%;实现每股收益0.168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3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2,131,730,418.01元,比期初减少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098,456,155.57元,比期初增加1.98%;每股净资产为4.88元,比期初增加1.8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影响: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预收款项21,843,550.76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合同负债21,843,550.76元。调减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预收款项401,685.82元,调增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合同负债401,685.8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州久依久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0,200,000.00元,设立子公司福建省龙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曙光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5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曙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孙公司四川省永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爆破”)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南部永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化工”)向其全资子公司永生爆破增资3,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增资完成后永生爆破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永生化工仍持有永生爆破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5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5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 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5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孙公司四川省永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爆破”)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南部永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化工”)向其全资子公司永生爆破增资3,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增资完成后永生爆破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永生化工仍持有永生爆破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永生化工对永生爆破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永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81754734991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街中段

  5、法定代表人:张德惠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4日

  8、经营范围:A、B、C、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爆破从业人员培训,机械设备销售,其他仓储服务,开展与经营有关的咨询、机械租赁服务,工程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房屋拆除服务,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开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隧道工程,废旧金属回收,建筑用石加工销售,石灰石制品、水泥制品加工销售,施工劳务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永生化工对永生爆破增资,将增强永生爆破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后,永生爆破仍为永生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永生化工对永生爆破进行增资,由永生化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