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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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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204,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营业利润 38,9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6.0%;利润总额 38,6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4.3%;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增加,而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逸家园二期商品房的续交付是主要成因。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8.9%,也源之于该公司上述商品房的续交付。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3,748万度,比上年同期减少10.2%;完成售电量12,675万度,比上年同期减少10.8%;完成售热量72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9.1% ;实现营业收入22,6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2%;净利润2,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6%。受新冠疫情影响,供应区域内的工业用户因其产能下滑而导致电、热需求减少,是上述经济指标同比减少的主因。报告期内,该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安全生产”为抓手,不断做好日常生产运行的精细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落实损耗分析控制;持续开展市场、用户的动态跟踪,落实经营形势预判和营销策略调整,在维持运行平稳的同时,抓好自身建设,有序推进技改和两网优化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产能、提高运行效率;继续做好规范化运作管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和预算管理,防范管理风险;加快人才建设,增强内生动能,继续推进电力业务板块的成型和发展,进而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2、房地产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逸家园二期的续交付。报告期内施工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目的工程建设。报告期内,该等公司积极做好天和家园一期、天和家园二期和瑞和家园(住宅及住宅底商)的尾房去化工作;做好银和望府的工程建设和竣工交付的准备工作;做好银和新天和家园一期、二期的工程建设和商品房预售工作;做好马站镇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一期、二期和三期各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天和家园一期签约面积17.6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7.77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6.4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53万平方米);瑞和家园(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11.4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1.46万平方米);瑞和家园(商业)签约面积0.4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64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银和望府已完成各项验收和竣工备案,签约面积7.2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89万平方米);银和新天和家园一期的主体工程墙面砌体全部完成并逐步进入内外墙体粉刷及电梯安装施工,签约面积7.5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71万平方米);银和新天和家园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其主体工程结顶和墙面砌体全部完成并逐步进入墙面粉刷等内装施工,签约面积4.3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5.60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马站镇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一期、二期和三期一标段的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其中:一期项目的度假公馆局部完成门窗、楼梯挡墙和景观绿化施工;二期项目的酒店主体结构全部结顶并进入砌墙和内外墙粉刷等内装施工;三期一标段项目局部完成基础施工并进入主体结构施工。

  (2)全资子公司嵊泗远东长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做好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 区的尾房销售工作,其拟开发地块待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规划方案后及时进入开发进程。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 区住宅签约面积3.3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3.84 万平方米);商业街出租面积0.48万平方米(累计可出租面积0.48万平方米)。

  (3)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做好逸家园一期住宅的尾房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签约面积6.3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 6.36万平方米);做好逸家园二期住宅的续交付和尾房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签约面积8.4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8.81万平方米)。

  (4)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的存量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仍努力推进之中,存量房产的租售工作继续推进。

  3、批发业务

  本报告期,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出口额8,716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5%,主要系新冠疫情致出口量减少;进口额7,604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1%,主要系煤炭进口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对本业务的不利影响,致使该公司本报告期的进出口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其降幅仅为5.0%。受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提供该特定商品的其他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收入的出口业务其比重的上升和出口业务量的下降之共同影响,致使该公司本报告期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幅为41.3%。

  4、服务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1%。新冠疫情导致旅游、住宿、餐饮、会务及婚礼的客源锐减,是本报告期本业务收入减少的主因。公司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落实应对措施,与此同时,努力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加强成本控制、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加大营销力度和拓宽营销渠道,线上引流、线下设摊,丰富经营品种、提高餐饮点单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率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新冠疫情对本业务的影响。得益于国家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和公司自身降本增效的努力,本报告期本业务营业利润的降幅为39.5%,小于营业收入的降幅。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相应变更了公司的“收入”会计政策,同时新增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和“合同成本”三项会计政策。变化的详情及其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和期初数产生的影响请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0-027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0-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2020年上半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增加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增加后,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40,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追加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28)。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29)。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0-02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追加担保及追加后担保金额和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追加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追加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40,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追加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追加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子公司融资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核定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并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

  [注1]:系本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

  2、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

  [注2]:系本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

  3、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四、董事会意见

  以上追加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2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追加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追加担保事项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该追加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变动情况

  1、本次追加前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详情详见2020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05)。

  2、本次追加后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临2020-02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

  至2020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7)。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子俊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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