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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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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需求下降,价格下滑。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平稳、安全、有序的推进复工复产,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295.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85%。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①虽然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下降比例基本一致,但是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基数大,本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造成毛利绝对额减少;  ②由于销售商品承担的运费方式发生变化,导致运费增加,销售费用增加额较大。

  2020年以来,公司所面对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风险、价格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生产安全风险、政策风险、转型升级风险等方面。为此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

  1、调整了生产经营计划。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抵抗住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经济运行显著回升,成绩好于预期,产业链、供应链不断恢复和改善,市场活力逐步显现。随着供给侧改革方案实施,煤炭产能缩减计划依然持续,对煤炭深加工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多方拓宽渠道采购原材料,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与原材料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力度,保证原料供应及销售渠道的稳定性和价格的合理性;

  2、提高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提升煤炭等原材料的自给率,完善煤化工产业链条,综合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除了凭借自身规模提供一定量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外,还可以购买周边小型焦化企业无法利用的副产品来进行加工,同时,加快密林石墨矿探转采的进度;继续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国家专利,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加大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3、强化安全生产。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12字方针及新《安全生产法》,以零伤害为理念,以零容忍为态度,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反三违”工作落到实处。以精细管理入手,强化员工培训,重点加大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力度,强化隐患检查整治,实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现场跟踪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制,同时为充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定期检查保养,排出事故隐患,充分提高维修人员的设备检修技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非计划停车情况;

  4、及时了解国家的焦炭行业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且在发展规划和生产中及时落实和实施,从而顺应国家于近年不断推出针对焦炭行业的减少焦炭出口、逐步加大淘汰焦炭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及鼓励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5、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断深入,对公司的原料煤采购、生产成本、经营流动性等方面影响显著,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在原料煤采购方面:在疫情期间,公司拓宽原煤采购渠道,多方采购,保证生产平稳运行,确保居民供热供电正常。在生产成本方面:公司通过节能、降耗等手段,继续深入挖掘潜力,降低生产成本;在防疫措施增加成本方面:根据防疫指挥部要求,积极采取防疫措施、采购防疫物资等,确保生产稳定运行。在流动性困难方面:公司积极克服原料煤紧缺和生产成本增加等压力,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发行债券,从而补充流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周转。在国家扶持政策方面:公司积极争取防疫扶持政策,降低贷款成本,减免社保等费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不影响当期损益,对其他财务数据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110,940,612.28元,合同负债99,610,368.01元,应交税费11,330,244.27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预收款项-58,753,624.70元,合同负债52,023,142.27元,应交税费6,730,482.43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5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现场参会董事6人,董事长焦云先生视频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于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授董事长委托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李清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五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5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议,于2020年9月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5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0年8月1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实际现场参会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视频参加本次会议,职工监事冯帆女士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宋淑琴女士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5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号《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6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17年9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020925号)。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93.16万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15.33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3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6.5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4,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149.4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91.93万元(含由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2.9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298.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因公司更名,该管理办法变更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为23050169555100000384的账户、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24030120008000721的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86号公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合计4.4亿尚在使用中。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0-05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9日

  至2020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052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机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5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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