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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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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0-08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临时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代表债权金额为54.05亿元。

  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时管理人转为管理人、确定中介机构、选任和设立债权人委员会、银亿股份对欧洲银团出具向比利时邦奇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四个表决事项。根据网络表决情况的统计,现将具体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临时管理人转为管理人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118家,代表债权金额5,381,343,390.02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4.10%,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718,594,292.86元的二分之一。

  (二)确定中介机构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119家,代表债权金额5,404,885,179.90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51%,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718,594,292.86元的二分之一。

  (三)选任和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94家,代表债权金额4,691,076,312.27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03%,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718,594,292.86元的二分之一。

  (四)银亿股份对欧洲银团出具向比利时邦奇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函表决事项

  巴黎富通银行、荷兰国际集团比利时银行、比利时联合银行、比利时比弗斯银行、南京银行(简称“欧洲银团”)向比利时邦奇(Punch Powertrain N.V)提供的3.5亿欧元银团贷款将于2020年底到期。根据欧洲银团对续贷的要求,需要公司为比利时邦奇向欧洲银团出具《承诺函》,内容为:公司知悉比利时邦奇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合资公司邦奇雪铁龙电气化变速箱有限公司Punch Powertrain PSA e-transmissions NV)需要公司至少在2023年及之前年度通过增资和/或劣后贷款的形式为其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公司承诺将按照比利时邦奇及其子公司商业计划中确认的资金需求提供资金支持,并明确资金支持对象为比利时邦奇与雪铁龙集团所合资成立的邦奇雪铁龙电气化变速箱有限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PSA Automobiles SA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5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119家,其中同意的债权人共83家,代表债权金额4,307,476,200.87元。同意该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已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半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5.32%,已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718,594,292.86元的二分之一。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及治理结构等,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但公司仍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股票目前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提示

  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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