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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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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并影响全球,从宏观环境来看,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内外的风险挑战持续影响,一季度的经济受此因素挑战GDP同步下降6.8%,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经济生活逐月好转,但除疫情影响外,外部不确定性尤其是中美关系,从开始的经贸冲突迅速扩展到现在的科技、金融等领域,成为国内经济复苏的主要的不确定因素,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国内的复苏繁荣推动国际的复苏繁荣,同时发挥内需签了,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推动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为全球产业链的深度调整做好充分准备。

  从行业发展来看,2020年上半年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影响,基础投资速度放缓、去杠杆、严控政府隐性负债及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等影响下,行业的发展遭遇了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同时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保障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快地方债的使用进度,规范对应项目建设拉动投资的背景下,下半年三四季度的地方的一些民生保障和基建项目有望加快推进稳定投资,从而进一步带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及整体宏观环境和行业形势推进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华东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是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的主平台,区域经济发展平稳健康、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及区域营商环境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投资总量稳步增长,市场规模潜力巨大。近年来公司业务逐步聚焦华东地区,2019年华东地区业务占比80%以上,比2018年占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2020年进一步围绕华东地区开展业务,该区域业务占比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紧抓区域发展机遇、降低回款及坏账风险、深扎核心区块以点带面推动业务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1月-4月由于疫情的相关影响,劳务、材料等无法正常供应,公司部分项目的实施遇到了一定的阻碍,随着经济生活的恢复,2020年5月开始项目实施基本恢复正常,2020年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5,484,425.72元,较2019年同期降低3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42,945.35元,较2019年同期降低29.41%,2020年下半年经营管理层将更加积极努力地做好经营和发展,争取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 号)。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原准则下,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适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建造合同形成的收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多重交易的合同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报表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

  原准则下,本公司以业主方确认或审价的工程量确认收入,经业主方同意结算或审价的工程量结转工程结算、应收账款,合同未结算部分在存货-工程施工核算。现准则下,本公司以业主方确认或审价的工程量确认收入,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比例或审价结转工程结算、应收账款。合同未结算部分在合同资产中核算,预收工程款在合同负债核算,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应收账款,存货-工程施工,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同负债及留存收益。

  相关影响详见本报告、五、44(3)。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祝昌人先生、董事周金海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全体监事参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内容为:

  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申请豁免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2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具体增减持股份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增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豁免申请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北嘉”)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函》,申请豁免祝昌人及杭州北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一、承诺事项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及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的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祝昌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杭州北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3)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事项

  (一)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内容

  豁免祝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以下自愿性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豁免杭州北嘉在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以下自愿性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内容变更外,祝昌人及杭州北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关于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二)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以及依据

  为缓解公司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的流动性压力,有效降低其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增加其现金流,同时也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上述承诺事项的豁免有助于公司对产业协同的有利发展、有助于引入公司转型发展的长期战略投资者。为此,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祝昌人及杭州北嘉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内容,系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

  三、本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豁免祝昌人及杭州北嘉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有利于引入对公司发展有利的长期战略股东、引进优质资源,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有利于缓解祝昌人及杭州北嘉的股票质押风险和现金流压力,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3、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审议程序

  该承诺豁免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事项的豁免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基于客观因素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风险提示

  1、本次申请豁免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2、本次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事项经同意可缓解其股票质押业务风险,但并不表示不存在该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3、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同时也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上述承诺事项的豁免有助于公司对产业协同的有利发展、有助于引入公司转型发展的长期战略投资者,但并不表示公司正在筹划相关事项或存在有意向的相关战略投资者,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4、本次申请豁免事项经同意后相关当事人的增减持仍需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增减持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投资者注意此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

  至2020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周金海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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