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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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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国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在药品管理政策上,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完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等,大量符合条件的药物可通过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获批上市。在药品一致性评价上,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从口服固体制剂逐渐过度到注射剂领域,通过结构性的政策调整鼓励创新、提高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医药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及支付端大量政策出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效应进一步产生积极的结果,结构性调整成为医药行业各领域的主旋律。

  面对多变的外部背景,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计划,优化市场策略,努力消化外部市场冲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41亿元,同比下降11.73%,其中第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8.47亿元,较一季度增长6.68%;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30.95%,其中第二季度实现净利润1.29亿元,较一季度增长35.13%,公司业绩逐步恢复。

  面对行业及企业发展的阶段性调整,公司从多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码研发投入,加强与外部的合作、交流,通过合作、投资并购等方式积极增强创新产品管线,加快创新产品上市;提升产能建设,为发挥“大品种、大市场、强技术”战略理念做好产能布局;持续优化营销团队建设,搭建产品专线组织架构,提升专业化学术型推广能力,形成核心品牌优势,提升营销力。未来,公司通过加快创新转型,加强产能建设,加快化学事业部产品布局,成为以创新产品为核心,仿制药、化学品发挥成本领先、技术领先优势,占据核心市场地位的企业。

  (一)创新产品临床稳步推进,仿制药常态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创新药EVT201胶囊取得Ⅲ期临床试验通知书,启动临床入组;创新器械2175项目临床入组已完成近40例,2183项目已获得主研单位伦理批件,即将开展临床。自主研发创新药项目2151完成IND申报,取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进入临床I期。2169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生产技术准备,即将进行IND申报以及海外临床实验嫁接。

  仿制药管线,1个产品提交注册申请(左氧氟沙星片),5个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其中ANDA1个(盐酸考来维仑片,为公司首个自主研发,获FDA批准品种),新4类1个(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国内首仿,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评价3个(阿奇霉素片、左乙拉西坦片0.5g/1.0g两个规格、匹伐他汀钙分散片)。

  (二)加大对外合作与产品引进,持续增强产品管线

  报告期内,通过前期的持续探索,积极引进“一体化人工大血管”产品,增强心脑血管领域创新产品管线,该产品未来将落地杭州研发平台。除此之外,公司还积极引进癫痫领域生酮产品,与公司现有的精神神经管线产品发挥协同互补效应,增强精神神经领域整体实力。

  未来公司将在杭州、上海、新昌开展研发,三地协同发展推进,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核心竞争力和公司整体实力。

  (三)筹建山东基地、新昌国际健康产业园项目,提升产能建设

  对标行业50强战略目标,推进化学品业务发展,提升药品产能和成本优势。上半年山东全资子公司“山东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设立,精细化工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项目选择正常开展,在研项目按计划推进中。另外,特色原料药大品种战略推进,上虞新车间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工程建设按期推进,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优化,进一步提升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新昌国际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开始启动,拟建设制剂生产车间、智能高架库、质检中心、环保中心等,建成后将极大推动公司药品产能的提升。

  (四)营销产品专线架构搭建,坚持大品种战略,提升营销力

  围绕营销力提升目标,药品销售上半年完成了产品专线制组织架构搭建,强化“产品负责人和经营者”意识,重点扩建精神神经线团队,提升精神神经领域产品力。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初规划的学术会议大多无法如期开展,公司积极搭建线上交流平台,成功组织了全国消化专家线上顾问会,共商消化领域发展大计,提升消化领域品牌影响力。公司积极应对集采带来的挑战,瑞舒伐他汀钙片4+7集采及扩围省份均续标成功,匹伐他汀钙分散片和盐酸舍曲林片中选全国第三批集采。

  (五)文化践行与战略落地,管理能力不断精进

  全体京新人以“务实、创新、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京新文化,上半年重点实施文化组织制度建立、重要任务执行效率提升等工作,形成统一的管理语言,坚定公司发展信心,一致朝向共同目标开展行动,推进各项业务专业、协同发展,助推业绩达成。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多名总监级管理人才,在引进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的同时,注重新老管理层的文化融合,增强管理实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科目金额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钢

  二O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4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2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33,788,0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199,992.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8,746,294.78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4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26,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3.1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400,357.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本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分别与工商银行新昌支行、建设银行新昌支行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3、本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无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业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予以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新昌支行33001656635053015377户已于2019年8月注销。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3,866.09万元。其中: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业经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79,5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底建设完工,投入生产验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业经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3,929.69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8,500.00万元已于2020年5月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新昌支行1211028029201392809账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嵊州支行571900191010288账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亿元(全部为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继续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业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业经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48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

  该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35,949.3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929.69万元。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底建设完工,投入生产验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业经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15,071.02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0.75万元。公司目前康复新液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市场需求,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三)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公司2019年终止“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原因如下:

  (1)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以实现公司传统中药康复新液在新昌厂区的提取及制剂生产为建设主体,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管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以下简称“CDE”)提交康复新液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申报前研究,并于同年4月按中药9类向CDE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补充研究阶段。由于中药品种的特殊性,CDE审评尺度日趋严格,公司康复新液的补充研究进展缓慢、获批时间无法预测,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实质性推进。

  (2)康复新液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通过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极大提升了康复新液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未来3-5年的市场需求,终止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康复新液的市场供给。

  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项目的实施,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20099号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010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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