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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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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经营海口至海安、海口至北海客滚运输航线、海口(三亚)至西沙旅游客运航线以及新海港和秀英港轮渡港口服务业务。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海安航线: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该航线运输市场同比下降,各月的流量和往年起伏差别较大。2月受疫情影响车客流量大幅度下降,3月份疫情逐渐缓解瓜菜出岛运量恢复,“五一”小车过海免费政策刺激下,5月份收入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该航线2019年10月开始实施“班轮化”运输模式。疫情影响和运输模式的改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经营条件的变化,通过发挥港航一体协同优势、细化管理、提高船舶运营管理效率,在收入同比下降4.21%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增长了1.19%。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75.91%,同比上升6.46%。

  西沙航线:报告期内,该航线受疫情影响最大,从2月开始停航至今,复航时间待定。该航线的收入来源为游客,因此收入同比大幅度下降,下降了80.14%,毛利率下降135.37%。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1.86%,同比下降6.36%。

  北海航线:报告期内,该航线受疫情影响,2-4月停航。该航线的乘客主要为游客,所以受疫情影响也较大,收入同比下降81.22%,毛利率同比下降376.28%。该航线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0.50%,同比下降1.85%。

  港口服务: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港口业务同比下降4.18%,由于细化管理,毛利率同比下降1.51%。港口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20.90%,同比上升1.79%。

  报告期内,由于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5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

  2020年8月24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0-3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王善和、林健、朱火孟、黎华、李建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的议案。

  为了对固定资产进行更准确的后续计量,从而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0-3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王之汉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0-37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8月24日,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对固定资产进行更准确的后续计量,从而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在参考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于2014年12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基础上,拟对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对比表

  ■

  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工具设备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再分期计提折旧。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2019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数测算,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预计将减少年度利润总额165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24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变更的议案》,认为:变更后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等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0-3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8月24日,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原收入准则,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新收入准则,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分别规范了不同类型的收入并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原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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