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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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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在一季度业绩下降的情况下,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1.70%,因主动让利客户,同时新收入准则的实行将运费由营业费用中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使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4.61%,同时受新设子公司尚处于投入期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0.08%。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20年度经营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做强做实智能自动化装备主业,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度,做好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营销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专注于太阳能光伏装备主业,大力发展集装箱码头自动化系统业务。受国家对先进制造装备行业发展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下游光伏太阳能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公司认为新能源智能自动化设备行业在未来3-5年还会高速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从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业务按新收入准则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章程修订的相关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于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6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详见2020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0年9月16日13:30时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佳欣

  联系电话:【0417-6682389】

  传真:【0417-6682389】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编:115000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杨光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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