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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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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8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2、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年8月24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汇达”或“申请人”)已向陇南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中同汇达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79号自编B栋1822房之二(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锡涛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与中同汇达订立两份编号为HKYL20190410-1、HKYL20190410-2的《借款合同》,约定中同汇达向公司出借资金共计95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并于2019年10月22日之前还清全部借款;前述借款期限届满后,公司未按时偿还;2019年12月24日,中同汇达就上述两笔借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0年3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19)辽02民初1969号、(2019)辽02民初197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公司应在2020年6月16日前偿还中同汇达借款本金共计84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履行上述两份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中同汇达相关债权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未获清偿。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对公司及债权人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若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若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果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可望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增减持的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陇南中院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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