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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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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微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药业”)今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西格列他钠片

  受理号:CXHL2000399国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2、药品的其他情况

  国家1类新药西格列他钠是公司自主设计、合成、筛选和开发的新一代胰岛素增敏剂类新分子实体,单药治疗2型糖尿病的III期临床试验结果表明,西格列他钠可以持续控制血糖及伴随脂代谢紊乱的严重胰岛素抵抗和糖尿病。西格列他钠是全球首个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PPAR全激动剂,已于2019年9月向国家药审中心提交了NDA(新药申请),目前正在技术审评中。

  二甲双胍片是当前各国糖尿病治疗指南推荐的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一线药物,但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年失败率达17%,治疗失败的患者需要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其他作用机制互补的药物进行二联甚至三联治疗。西格列他钠前期研究中显示其作为PPAR全激动剂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抵抗、血糖、血脂异常等临床治疗的综合改善和良好的安全性,同时显示出对于胰岛、肝脏等组织器官的保护潜力,证明西格列他钠在2型糖尿病及其相关并发症上具有进一步临床开发价值,预期将为这类患者带来差异化的治疗新选择。本次申请为西格列他钠与二甲双胍联合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IND申请。

  二、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为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在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若在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的否定或质疑意见,公司便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考虑到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周期较长且不确定性较大,须在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上市,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临床试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研发周期长、投入大,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较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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