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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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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优友通讯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优友通讯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五)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广东臻和实业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臻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和实业”)在境内业务的发展需要,爱施德对其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1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臻和实业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爱施德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爱施德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臻和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港区3号桥西侧珠港新城B-1-06-A地块(航天卫星大厦)二楼东侧之五十三号

  法定代表人:刘鸿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通讯科技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通讯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数据库管理、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服务;会议服务;电信增值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及网上销售:厨房用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玩具、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照相器材、工艺品(象牙和犀角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动车和自行车及其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臻和实业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臻和实业资产总额 11,216.64万元,负债总额 6,239.75万元,净资产4,976.89万元,资产负债率55.63%;2019年,臻和实业实现营业收入22,902.85万元,利润总额-30.67万元,净利润-23.11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臻和实业资产总额84,468.03万元,负债总额80,432.68元,净资产4,035.35万元,资产负债率95.22%2020年1-6月,臻和实业营业收入89,822.83万元,利润总额-1,258.85元,净利润-941.53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爱施德拟为臻和实业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臻和实业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臻和实业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臻和实业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臻和实业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臻和实业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六)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臻和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臻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和供应链”)在境内业务的发展需要,爱施德对其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臻和供应链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爱施德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爱施德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臻和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郑纯琦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供应链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日用百货、化妆品、香水、卫生用品、箱包、皮具、表、眼镜、鞋帽、服装服饰、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家具用品、家电、厨卫用品、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维修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电子产品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煤炭及制品的销售,保健用品的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臻和供应链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臻和供应链资产总额13,471.02万元,负债总额 13,676.20万元,净资产-205.18万元,资产负债率101.52%;2019年,臻和供应链营业收入20,860.64 万元,利润总额-273.36万元,净利润-205.18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臻和供应链资产总额 21,786.67 万元,负债总额 21,857.68 万元,净资产-71.01万元,资产负债率100.33%;2020年1-6月,臻和供应链营业收入56,537.47万元,利润总额179.13万元,净利润134.17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爱施德拟为臻和供应链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臻和供应链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臻和供应链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臻和供应链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臻和供应链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臻和供应链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七)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优友金服(常熟)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优友金服(常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友金服(常熟)”)在境内业务的发展需要,爱施德对其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优友金服(常熟)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爱施德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爱施德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优友金服(常熟)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18号滨江海外大厦18-1号703-705

  法定代表人:刘鸿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优友金服(常熟)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优友金服(常熟)资产总额12,631.59万元,负债总额12,471.94万元,净资产159.65万元,资产负债率98.74%;2019年,优友金服(常熟)营业收入102,337.47万元,利润总额79.62万元,净利润59.6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优友金服(常熟)资产总额94,419.81万元,负债总额93,258.73万元,净资产1,161.08万元,资产负债率98.77%;2020年1-6月,优友金服(常熟)营业收入143,616.26万元,利润总额1,401.99万元,净利润1,051.43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爱施德拟为优友金服(常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优友金服(常熟)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优友金服(常熟)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优友金服(常熟)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优友金服(常熟)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优友金服(常熟)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八)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供应链”)在境外业务的发展需要,爱施德对其在境内外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中国供应链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爱施德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爱施德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人股东:展弘实业有限公司

  董   事:李桂

  经营范围: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2)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中国供应链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供应链资产总额32,072.32万元,负债总额             30,071.29万元,净资产2,001.03万元,资产负债率93.76%;2019年,中国供应链营业收入302,466.12万元,利润总额1,551.01万元,净利润1,295.0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供应链资产总额58,338.44万元,负债总额56,480.74万元,净资产1,857.69万元,资产负债率96.82%;2020年1-6月,中国供应链营业收入121,279.75万元,利润总额-220.83万元,净利润-184.39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爱施德拟为中国供应链向银行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中国供应链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中国供应链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九)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供应链”)在境外业务的发展需要,爱施德对其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中国供应链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同时作为爱施德本次担保事项的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爱施德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人股东:展弘实业有限公司

  董   事:李桂

  经营范围: 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2)与本公司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中国供应链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供应链资产总额32,072.32万元,负债总额             30,071.29万元,净资产2,001.03万元,资产负债率93.76%;2019年,中国供应链营业收入302,466.12万元,利润总额1,551.01万元,净利润1,295.0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国供应链资产总额58,338.44万元,负债总额56,480.74万元,净资产1,857.69万元,资产负债率96.82%;2020年1-6月,中国供应链营业收入121,279.75万元,利润总额-220.83万元,净利润-184.39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担保金额:爱施德拟为中国供应链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即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授信范围内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若中国供应链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公司代中国供应链向债权人清偿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中国供应链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8.455亿元(含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6.655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19.8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7.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5.7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无逾期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议案中的担保事项均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

  1、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亿元整(5亿元)。

  4、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梦科技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5、为控股子公司深圳由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凯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为2020年签署的《电商平台荣耀自营店铺终端产品框架合同》中承担的履约义务增加提供不超过91,55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个被担保人共享担保额度)。

  4、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优友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5、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广东臻和实业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1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6、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臻和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7、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优友金服(常熟)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5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8、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9、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3 亿元或等值美元,汇率按融资当天美元挂牌汇率折算)。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中的担保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认为: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子公司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促进其良性发展。董事会对本议案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中对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扣除剩余承销费(含保荐费)及上市辅导费人民币98,750,000.00元(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1,750,000.00元,发行前公司已预付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1,25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01566400059008888账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542,167.69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2,707,832.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25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要求,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9,319,067.69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25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107,973,1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101,750,000.00元、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6,223,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2,026,900.00元。

  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6年7月4日募集资金已到账,业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审核,并出具中证天通(2016)证验字第10005号和中证天通(2016)证验字第10006号验资报告。2016年7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1,350,000新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1,350,000股,发行价格为9.664元/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99,60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692,043.91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资金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期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38,083,563.35元。

  (2)截至期初,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1,287,223,984.80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30,742,830.80元。

  (4)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47,462,182.65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1)截至期初,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92,692,043.91元。

  (2)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128,472.70元,利息累计投入人民币128,472.70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结束,并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22,877.00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38,706,440.35元。

  2、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用超募资金及利息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1,287,223,984.80元。

  3、2020年半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299,315.12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31,042,145.92元。

  4、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已转出募集资金本金17,415,559.65元及利息12,754,618.66元,2020年7月转出募集资金本金10,273,000.00元及利息6,695,442.46元,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转出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8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简称“酷动数码”)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7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本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41.5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08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1号健兴科技大厦C栋8楼A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2需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1号健兴科技大厦C栋8楼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1号健兴科技大厦C栋8楼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518055

  (3)联系电话:0755-2151 9976

  (4)联系传真:0755-8389 0101

  (5)邮箱地址:ir@aisidi.com

  (6)联系人:赵玲玲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6。

  2、投票简称:“爱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和提案2.00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09: 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9月9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8389010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1号健兴科技大厦C栋8楼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5。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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