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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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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受疫情影响复工推迟、煤炭和化工产品价格同比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产销量同比有所下降,尤其是高价位京西无烟煤销售已大幅减少,对上半年经营业绩影响巨大。面对异常严峻复杂形势,公司坚决以“坚守初心、共克时艰”为主基调,内部持续深入推进降本降造工作,提升成本竞争力,加快推进红墩子煤矿项目的复工建设;对外继续强化市场开拓和项目调研,为昊华能源谋求新的发展。

  1、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产销量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煤炭产量557.09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81.07万吨;完成煤炭销量618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5.33万吨。实现甲醇产量22.23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55万吨;完成甲醇销量21.59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17万吨。实现煤炭发运25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2.38万吨。

  (2)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75亿元;实现营业成本10.1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1亿元;实现净利润1.4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07亿元。

  (3)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等经营指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公司盈利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在盈利能力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京西矿区已全部停产,加之京西人员安置因素影响,母公司已由高盈利模式逐步变为亏损;内蒙矿区在产矿井近年来均连续盈利,成为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但无法弥补京西退出的不利影响;受能源价格持续低迷影响,甲醇价格同比下降近400元/吨,导致国泰化工亏损进一步增加。

  2、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和决议执行情况

  (1)相关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各2次,分别审议通过了22项和10项议案,包括更换董事和高管、申请授信额度、定期报告、差错更正、计提减值准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

  (2)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董事和高管更换已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了授信额度;已于7月底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等工作。

  3、抓紧推进追偿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2019年底,公司发现2015年京东方能源股权收购存在问题后,一方面积极向相关方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搜集资料,努力还原历史情况,并于今年4月就上交所有关问询事项进行了公开回复;另一方面,就2015年京东方能源股权收购中多付款项问题,公司组织证券、法务、投资等专业人员,并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积极研讨追偿方案和方式,公司将竭尽全力进行追偿,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4、继续狠抓重点工作

  (1)安全环保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继续深入推进“五精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疫情对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强化复工复产前后的安全防控。结合“安全生产月”及“安全万里行”活动,对各厂矿单位开展了安全环保综合巡查,对专项治理项目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环保事件,安全环保工作继续保持平稳。

  (2)红墩子煤矿项目积极推进工程建设

  红墩子煤业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工作。报告期内,项目完成投资1.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7.84亿元。

  (3)降本降造工作扎实推进

  公司按照“降本降造、提质增效”工作部署,严格预算控制与考核,强化成本费用管理,着力提升公司成本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成本100,6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0,149万元,同比降低了16.6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煤炭和甲醇产销量同比减少所致。同时,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加大了降本降造的力度,尤其是各控股子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物资回收复用和材料成本控制等方式,将成本费用控制向生产经营的更深层次持续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4)京西人员安置稳步进行

  公司克服困难、践行企业责任,继续本着“安全、平稳、有序”的原则,妥善安置京西矿区员工,为首都的社会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共分流安置444人,其中:内部退养78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222人,内部分流100人,其他44人;利用奖补资金10,820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2,600万元,地方奖补资金4,1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110万元。

  (5)激励与考核制度显现成效

  公司加强建设基于岗位和能力为导向的薪酬体系,以及基于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薪酬考核体系,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激励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既体现了薪酬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又发挥了薪酬的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积极作用,大大增强了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公司吸引和培养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6)战略转移转型持续推进

  公司按照“煤为核心、煤电平衡、协同发展”的战略发展思路,聚焦陕、蒙、宁等煤炭资源富集区,综合考虑煤电一体、煤化一体的产业协同发展等因素,加强新项目的考察调研,努力拓展公司发展空间。

  (7)智能化矿山建设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科技投入9,440.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4.61%,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先行先试已经初见成效。高家梁煤矿继续发挥其高产高效矿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完成了智能综采工作面的建设并投入生产,为今后在公司其他各矿推广和应用智能化开采技术、不断提升效率,开创了新的发展路径、积累了宝贵经验。高家梁煤矿40101智能综采工作面自今年4月开始试生产以来,共生产原煤69.56万吨。

  公司今后将继续发挥首都国企与行业内科研院校的产研结合优势,与行业内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和科研院校展开合作,为公司科技创新和不断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周晓东先生、李长立先生,独立董事彭苏萍先生、穆林娟女士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谷中和先生、于福国先生,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和公司总法律顾问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关于申请15亿元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以红墩子煤业60%股权作质押担保,与工商银行北京龙泉支行办理15亿元项目并购贷款,期限为84个月,利率不高于资金提取时的同期市场基础利率,该资金用于置换公司收购红墩子煤业支付的资金;同时授权经理层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分批次办理提款事宜。

  3、关于建立董事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及《董事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实施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建立法治建设委员会及《董事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实施办法》,选举独立董事朱大旗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关志生先生、谷中和先生任委员。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6时在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斯萍君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申请15亿元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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