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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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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

  2.5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并蔓延扩散。受疫情冲击,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并持续发展演化;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经济运行逐步克服疫情影响,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国家在持续规范整治稀土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大环保督查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等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制定出台并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促进行业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及盈利能力稳步恢复。受市场固有因素并叠加疫情影响,上半年稀土市场整体表现延续弱势,轻、重稀土价格延续分化走势,以镧铈镨钕为代表的轻稀土价格整体低位运行,中重稀土价格振荡上行。

  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遵循“十三五”规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同步推进,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深化“四降两提”,抓“六稳”、促“六保”,努力克服疫情对原料供应、物流运输、市场营销等不利影响,稳生产、促营销、降成本、强管理,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成果,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6.11亿元,同比增长12.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23.36%;业绩表现保持行业前列。

  回顾公司上半年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保证生产组织平稳高效

  公司上游原料产业持续深化精益生产和“三优先”原则,疫情期间统筹规划生产要素资源,协同调配母子公司产能,稳生产、保供应,为公司完成生产任务提供支撑。功能材料产业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人均功能材料产量较上年显著提升;子公司磁材公司、贮氢电池公司通过对标升级,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和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及稀土功能材料产量逆市攀升。终端应用产业与市场对接能力不断增强,产品专业化、稳定性、市场认可度明显提升。

  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及安全发展理念,上半年未发生重大生产、设备、交通、火灾事故,未发生重伤、工亡事故。公司安全整体形势平稳,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制定项目工作进度表,实行清单式管理,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三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绿色生产。

  (二)持续优化稀土产品销售结构,坚持以营销与贸易驱动收入增长

  面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市场环境,公司对内以对接生产为重点,对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市场研判能力,合理制定营销方案,抢抓市场机遇,持续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扩大产品销量,提升贸易总量,加强疫情期间客户关系维护,最大化降低疫情影响。镧铈类产品发挥现行营销模式作用,努力实现产销平衡;镨钕类产品扩大购销渠道,稳定产品供应,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功能材料产品销量及收入同比实现较好增长。

  公司强化贸易业务风险防控,提升贸易总量。克服疫情影响,在确保合理合规、安全高效的前提下持续开展大宗原燃料及辅材贸易。通过加强市场研判,多措并举保障合同履约率,有序开展有色金属贸易。

  (三)深化“四降两提”工程,各项工作取得进步

  公司调整融资结构,优化资金使用,加大内部资金统管与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制定降低财务费用方案,严格激励考核,系统降低财务费用。制定降低加工成本方案,推行精益生产组织模式,控制产品单耗,提升总体收率,降低机物料消耗,优化产线运行,全面释放产能,强化横纵向对标升级常态机制,系统降低制造成本。分析物流现状,制定降低物流成本方案,贯彻“一贯制”组产模式,探索扩大“直供”范围,有序降低物流成本。制定控制人工成本方案,深化内部对标,优化劳动用工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人工成本管控,系统降低人工成本。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压减管理层级、盘活存量资产,制定亏损企业三年治亏扭亏方案,促进子公司管理团队履职尽责、强化运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能力和投资收益,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制定提升工作效率实施方案,畅通渠道提高督查效率,完善授权体系,推动权利下放,减轻基层负担,注重服务基层,规范办文、减少办会、优化办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四)推进自建项目及合资合作,助推产业提档升级

  公司有序推进自建项目和合作项目实施,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产业链运营质量和效益。上游及配套产业推进产能扩容及渣库项目建设。推进稀土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实验,探索冶炼分离氨氮资源在农业领域的研发应用,以公司检修服务分公司为主体,引进国外品牌与技术,建成稀土营养液、改良剂生产线,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同时研发相关产品。稀土金属—磁材—永磁电机产业,稀土金属及合金扩能项目有序推进;寻求在稀土合金材料、磁性材料和其他新材料中的应用开发、市场推广及合资合作,拓展稀土金属的智能化制造和绿色化应用;加强与永磁电机企业合作,推动永磁电机技术推广及应用。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积极运作,公司磁性材料板块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公司大力深化改革,实行契约化管理,经营效益和质量稳步提升;抛光材料产线升级及产能提升计划有序推进;贮氢材料、催化材料企业寻求与业内优质企业合作,不断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力。终端应用产业稳步发展,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正式交付使用。

  (五)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公司扎实推进“产、销、研、用”一体化进程,做实技术中心,瞄准市场需求和生产实际锁定科研方向,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加快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推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成果转化,重点解决制约生产的技术瓶颈问题,为公司产业链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提供支撑。发挥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及稀土新材料测试与评价等平台作用,明确职责划分,做到科研管理有引导、有实施、有评价、有反馈。通过合理配置内外部资源资金,优化组织,协调控制,激发了科研人才的动力和科研机构的活力。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8项;申报各类项目142项,新增科技开发立项48项,申报发明专利52项,授权专利26项;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氟硅废酸资源高值化应用技术实现知识产权转让(使用权),建成“稀土湿法冶炼与无机功能材料中试基地”。低速大转矩稀土永磁驱动电机系统研发项目通过评审,并成功在矿山领域破碎机上应用,综合节电率可达到20%以上。推进铝钛硼稀土上限及对应作用研究、低压铸造轮毂材料研究及电机壳体用稀土铝合金材料研究等科研工作。

  (六)激发管理潜能,提高集团管控能力

  公司立足管理效用提升,不断细化管理举措,压实管理责任,构建精细化、差异化、专业化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通过“废、改、立”强化集团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绩效考核,力促全年考核指标完成。规范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信息化管理,降低运营风险,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子公司产权登记,梳理公司股权投资情况,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深化分子公司提质增效、减亏治亏及对标升级工作,研究长期亏损企业退出措施和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和效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如下调整:

  1.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5.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增加“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项目,并将原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的已收客户对价,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次调整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殿清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并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五)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增加“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项目,并将原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的已收客户对价,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次调整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构成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5日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有色金属》等规定,现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4-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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