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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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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16版)

  2、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建立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级分层落实到各个环节、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0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安生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所承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尽管如此,不能完全排除公司在未来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及工程安全问题,从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3、经营规模扩大引起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资产总额从2017年末的47,103.40万元增加至2019年末的108,554.46万元,营业收入从2017年的39,162.92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02,364.9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以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规模的增长,公司施工的项目数量和项目人员的增多,将造成管理难度的加大,从而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如果公司项目管理能力不能同步提升,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及劳务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费(主要包括预制桩、各类钢材、混凝土、水泥等)、机械租赁费及劳务分包费,报告期各年以上费用合计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为94.29%、94.52%、94.26%。如果未来原材料及劳务价格大幅上涨,将造成公司施工成本的变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未来随着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的不断深化,业务及管理机构地域分布将更加广泛,资产规模、员工数量不断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考验。同时,岩土工程项目均需现场完成,具体项目的现场管理和总部配合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公司未来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无法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岩土工程部不能充分及时地掌握项目现场的各项信息,加强工程进度、安全、质量、人力资源配备等方面的管理,将对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155.09万元、27,120.64万元、38,286.26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90%、40.84%、40.07%,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以及未结算工程施工金额均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公司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现阶段公司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但未来仍然存在部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9月8日、2018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取得了编号为“GF201511000506”号、“GR20181100705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三年认定一次,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该项资质,或者国家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大幅下降。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和净资产有较大增加,但公司募投项目从投入至预计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843.85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采用开发物业冲抵应付公司工程款及预付购房款而形成的资产,由于上述资产中部分物业的持有意图尚不明确,在以后年度如未将以上物业转让,公司将承担房地产行业价格波动引起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

  (六)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研发优势做出,尽管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确认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良好、项目可行,但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方案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铁、北京建工、北辰、万科、万达、华润、保利、中国中车、红星地产等在内的一系列优质客户。报告期各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271.70万元、56,990.50万元、70,267.7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7.29%、75.12%、68.64%,前五名客户占比相对较高。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地开拓新的客户或新的合作项目以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但不排除未来与上述客户终止合作关系,并未能持续稳定的开拓新客户,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其他风险

  1、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A股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

  2019年底在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期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的部分施工项目受此影响,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以积极复工,但如果疫情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将导致国内工程项目进一步延期复工,进而影响公司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整体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公司的项目合同也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单方面终止或取消、引发纠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1、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

  2、工程建造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房产按揭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2013年12月2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编号为《BJZX3110220130270》、《BJZX3110220130297》、《BJZX3110220130299》、《BJZX3110220130300》的小企业房产按揭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总额共计13,850,000.00元,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贷款期限自201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2日,贷款利率7.2050%,贷款发放后若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则从次年初开始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上浮10.00%执行。

  以上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29,274,946.08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1102、1103、1105、1106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YYB19(高抵)2017001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编号为YYB19(融资)20170012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公司可在9,000,000.00元的循环额度下向华夏银行提出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及其他经认可的授信业务申请,循环额度期限为2017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08日。

  该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29,274,946.08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1102、1103、1105、1106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YYB19(高抵)2017001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公司与北京银行建国支行签署的授信合同

  2019年8月1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建国支行签署编号为0564380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公司可在28,000,000.00元的循环额度下向北京银行建国支行提出贷款、票据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申请,循环额度期限为2019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18日。

  该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24,964,441.54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1101、1104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0564380-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4)公司与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签署的授信合同

  2019年12月16日,公司与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签署编号为(2019)京银综授额字第000420的《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公司可在50,000,000.00元的循环额度下向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循环额度期限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

  该合同项下每笔业务以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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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三)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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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审计、验资机构

  ■

  (五)资产评估机构

  ■

  (六)股票登记机构

  ■

  (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是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1、发行保荐书;

  2、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

  发行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6层1单元602

  电话:010-6880 95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 666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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