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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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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15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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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额÷期末股本总数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

  注1:公司于2015年9月进行整体变更。

  注2: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简要盈利预测表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要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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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不断增长,资产总额从2017年末的47,103.40万元增长到2019年末的108,554.46万元,增加61,451.06万元,增幅为130.46%,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2017年末和2018年末收到股东增资款11,934.84万元人民币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89%、84.77%和88.02%,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稳定。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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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941.52万元、39,431.17万元和57,443.3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与公司资产规模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高于90%。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①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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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3%、99.92%和99.99%,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②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A、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类别分为岩土工程、环境修复及其他,其中,岩土工程属于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各期内,该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90%以上。

  依托于公司的岩土工程技术,近年来,公司逐渐开展环境修复业务,直至2019年末,公司已经在华南、华东及华中各地开展了多项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其他收入主要包含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及租赁收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数量少,业务规模小。

  B、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类按项目所在地区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北、华中、华东和华南,以上地区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3%、96.12%和96.55%。

  报告期内,凭借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以及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公司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

  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36,709.19万元,涨幅为93.90%,系华北地区收入增长20,803.94万元及华南地区收入增长12,452.21万元,主要得益于华北核心城市项目群开发,如红星地产位于山西、天津等地的多项工程;以及华南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BCD区桩基工程、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预留基坑支护工程等。

  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6,554.47万元,涨幅为35.03%,主要得益于华南地区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预留工程基坑支护项目,以及华北、华中多地核心城市项目群开发,如万科、红星集团位于河北、北京和天津等地的多项工程以及北辰集团位于湖北、湖南等地的多项工程。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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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实现了持续增长,具有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保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的趋势。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①资产状况趋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和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92%和52.77%,如果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未来几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将保持继续增长的趋势。

  ②负债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降低,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未来的负债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③所有者权益趋势

  报告期内,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断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将会大幅上升,公司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①技术研发优势是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基础

  近年来,国家政策强烈呼吁岩土工程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预示着未来公司将面临细分市场整合、经营模式改变、技术研发升级的趋势,只有拥有持续研发能力的优秀企业才能得以在市场整合的过程中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高效、清洁、友好的施工工艺和卓越的过程管理将有效帮助客户控制成本、节约工期,为公司赢得业界知名度和持续的业务承接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积极与国内外具有研发优势的岩土企业、研究所、高校等进行战略合作和技术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研发体系,提升员工研发能力,使公司具备持续的研发活力。

  ②全国业务布局是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

  对于岩土工程行业,目前各地区市场的服务和产品标准化程度依然较低、技术发展水平和竞争程度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布局业务对岩土工程企业来说充满挑战,只有具备规范化管理意识、丰富的市场和技术经验的企业才能牢牢占据市场。

  公司的业务从个别省市起步,逐步辐射至周边区域,现已在全国20余个省市布局,未来公司将规划走出国门,把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的项目经验和市场经验带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寻求新的商业机遇,保障业绩持续增长。

  ③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进一步的降低,资本实力将得到显著的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当前岩土工程行业大发展的市场机遇,继续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外,随着公司的上市,法人治理结构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将得到更加有效的执行,从而有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盈利能力的加强。

  (六)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利润分配事宜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2、报告期实际利润分配情况

  (1)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345.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21.51万元(含税)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738.37万股。

  (2)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084.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69.27万元(含税)。

  经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97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48.82万元(含税)。

  (3)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7,288.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903.73万元(含税)。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所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包括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安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现金分红的条件及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七)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3家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所示:

  1、北京中岩智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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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岩大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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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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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4,293,8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经过了严格、谨慎、专业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总量将视询价时确定的发行价格而定,所募集到的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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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该存储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均已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不涉及房屋土建或产品生产线的投资和建设,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版)》所列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在市场、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生产经营规模

  公司立足北京,目前已经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业务增长情况以及全国化布局的需要,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助于公司提高服务响应能力,增强服务网络的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2、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162.92万元、75,868.53万元和102,364.92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5,241.47万元、9,188.05万元和12,836.61万元。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盈利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3、技术水平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岩土工程团队,团队核心成员拥有高学历、具备岩土工程类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将有助于公司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更为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客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多年的科研与工程实践过程中,公司团队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国家专利,并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本次募资资金投向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及技术实力,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4、管理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岩土团队,成功完成多个行业内有示范效应的岩土工程和环境修复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和管理保障。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实施主体均为公司自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是一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包括设计、咨询、施工在内的岩土工程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节约运营成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如下:

  1、贯彻以点带面的区域深耕政策,实现公司的全国化战略布局

  公司目前业务仍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和华中地区。作为岩土工程服务提供商,公司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岩土工程施工企业。近年来,公司在跨区域经营上已取得一定成效。公司的业务除了在华北、华中这两大优势区域继续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外,也积极开拓了华东、西南、华南等地区。然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的以总部承揽项目、分派人员的做法将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将在现有分公司、办事处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并新增工程办事处,为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分公司、办事处的设立,不仅可以承担区域内项目信息的搜集、项目投标、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利于企业的宣传,在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当地业务拓展的可持续性。项目有助于公司更好的贯彻以点带面的区域深耕策略,为实现公司全国性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夯实的基础。

  2、扩充施工设备,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岩土工程、环境修复业务方面,自有施工设备数量相对较少。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中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我国城市地标、高层建筑、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的新一轮建设施工需求渐起。而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普遍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施工时间短、强度高等特点。业主和发包方为保证准时、高质的完成项目,对施工企业的服务能力要求越发严格。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拥有先进的工程设备有助于公司承揽更多项目,从而增强收益能力。因此,公司有必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施工设备,为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奠定基础。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在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业务上的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项目承揽能力,稳定市场份额。

  3、保持技术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程建设的岩土工程技术实现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建筑用地的日趋紧张,各种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对地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地基基础作为建筑物承载的核心,其质量优劣直接决定了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性。公司从提供岩土工程服务起家,未来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传统业务的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工期,解决工程难题,提高项目承揽能力。总体而言,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岩土工程服务解决方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近年来公司紧跟节能环保这一世界性大趋势以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这一全国性趋势,积极开展环境修复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新兴业务板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兴业务板块的科研实力,提高相关业务的承接能力,提升盈利能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4、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发展方向,已成为引领创新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及互联网浪潮的冲击,我国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拓展、管理营运、技术创新等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信息技术能显著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是企业能够掌控的重要竞争力之一。

  目前,公司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经营领域的开拓,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复杂,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亟需建设先进的信息化系统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水平。“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引进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MIS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OA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公司现有的系统架构、业务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实现公司业务标准规范统一,增强多业务、跨区域、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程度,提高协同管理效率,最终达到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5、提升项目承揽能力,实现高速发展

  资金实力不仅是保证在建工程项目如期实施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升项目承揽和运作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关键要素。随着岩土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岩土工程企业在承接到某个项目之后,往往需要投入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金、质量保证金等大量资金,因此施工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就成为了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资金实力强劲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从源头上争取项目的能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人才储备、工程技术、施工经验、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营运资金的充足与否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导向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带动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近年来,在政府扩大内需、调整振兴重点产业、统筹中东西部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保障房、综合管廊、城市地铁、轻轨地铁、城际高铁、公路桥梁、隧道及城市地下空间、机场、港口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相继展开,为岩土工程行业提供了庞大的内需市场。

  而在环境修复行业,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为环境服务和环境修复方案和工程施工提供了政策保障,驱动行业向着“规范化、技术化”的方向发展。伴随各地环境治理工作逐步进入实质性阶段,土壤、地下水治理的市场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市场容量足以支撑各地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和发展。

  2、优秀的人才队伍、专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在人才队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岩土工程团队,团队核心成员拥有高学历、具备岩土工程类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不仅有利于公司更为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客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助于公司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进而满足不同项目的需要,为公司跨区域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在技术实力方面,在多年的科研与工程实践过程中,公司团队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例如复杂工程计算分析技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止水帷幕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系列技术、土体固化材料技术等,均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核心技术必将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公司紧跟节能减排这一世界性大趋势以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这一全国性趋势,积极开展软土地区水泥固化剂替代品研究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项目经验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成功完成多个行业内有示范效应的岩土工程和环境修复项目,例如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粤港澳大湾区横琴澳门通关口岸、北京副中心、新建济南东站、北京新机场、广西河池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项目等,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的施工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正在不断提升,为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良好的客户基础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岩土工程服务,是一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公司以“悦人达己、创新卓越”为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已经累积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铁、北京建工、北辰、万科、万达、华润、保利、中国中车、红星地产等在内的一系列优质客户。良好的客户基础和稳定的客户群是公司发展业务的重要保证,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4、研发方向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涉及岩土工程、环境修复和地下空间开发等业务板块。其中研发业务领域的研发计划充分考虑了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实践联系紧密,因而能最大程度地契合客户需求。“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研究方法不仅使得研发课题具备坚实的现实基础,而且能够通过实践得到反馈,进而不断调整施工工艺,促使新技术趋于成熟。此外,公司还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5、信息化外部环境的日臻成熟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目前,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强大动力。作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型产业,信息产业受到了广泛重视。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针对各行业的信息技术已较为完善,信息化平台在运作模式上已较为成熟。此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各行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外部环境已日益成熟。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需要购置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MIS项目管理信息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门户管理系统、办公软件及操作系统的技术应用已成熟、稳定,需要购置的网络设备、监控设备、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市场供应充足,且市场上存在大量优质的整体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日臻成熟的外部环境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岩土工程行业属于建筑行业的子行业,而建筑行业极大地依赖于国家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周期。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2、产业政策风险

  岩土工程行业项下的桩基和基坑支护业务涉及房地产、公用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港口、工业厂房等众多建筑工程项目,建筑业的景气度与固定资产投资高度相关。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其政策趋势和调控力度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岩土工程行业的发展。近年来,绿色建筑、新型城镇化建设、基建补短板等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不排除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3、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整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及环境与节能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房地产行业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7.27%、62.13%、63.35%。近年来中央着力于建立房地产平稳长效发展机制,预计未来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不会改变,可能会对房地产投资造成影响。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调整,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岩土工程市场需求呈增长态势,行业内的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国内岩土工程类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未来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行业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岩土工程行业将势必出现新一轮的整合。

  为适应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开发了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新技术,如计算分析技术、止水帷幕系列技术、桩基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等,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地位。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可能难以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经营风险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核心技术失窃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岩土工程行业,属于智力、人才密集型行业,从事岩土工程的技术研发和项目施工不仅需要了解专业知识,还要具备系统、全面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大多毕业于国内外名牌高校,具备丰富的岩土工程理论知识和项目实践经验,主编或参编了多部国家或行业标准,包括作为第一主编与清华大学共同主编的《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438-2018)、作为第一主编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主编的《软土固化剂》(CJT526-2018),以及《抗浮锚杆技术标准》(YB/T4659-2018)、《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建筑边坡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T51351-2019)、《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CJJ/T286-201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422-2018)、《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2017)等,并在编全文强制性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既有建筑物鉴定加固通用规范》GB等;主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必修教材《岩土加固与处理工程技术新进展》。依靠自身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先后研发出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创新核心技术,例如复杂工程计算分析技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止水帷幕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系列技术、土体固化材料系列技术等,从而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岩土工程技术领域的地位。

  虽然公司采取了申请专利、与公司内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其他竞争对手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但是如果出现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使竞争对手复制公司核心技术的施工细节,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

  (下转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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