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1日证监许可【2020】1045号文准予注册。原定募集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5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7月31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披露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热线:400-820-9688、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