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6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何胜强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1,401,976,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3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15,123,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8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086,853,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5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31,98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83,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9,797,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63%。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939,5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3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4,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4%;反对3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弃权0股。
(二)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85,641,6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9%;反对16,335,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46,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235%;反对16,335,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765%;弃权0股。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批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85,641,6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9%;反对16,335,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46,5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235%;反对16,335,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765%;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之附件二。
(四)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何胜强先生、吴志鹏先生、宋科璞先生、韩一楚先生、雷阎正先生、罗继德先生、王广亚先生、郝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何胜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5,958,0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07%,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5,962,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1807%。
2.选举吴志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215,8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91%,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220,6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9866%。
3.选举宋科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754,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75%,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758,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6697%。
4.选举韩一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771,3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776,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7235%。
5.选举雷阎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771,3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776,1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7235%%。
6.选举罗继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186,3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0%,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191,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8944%。
7.选举王广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012,1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016,9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3497%。
8.选举郝力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602,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606,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1941%。
(二)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乃定先生、李秉祥先生、宋林先生、郭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乃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469,4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72%,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474,2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2.7795%。
2.选举李秉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6,803,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0%,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6,808,3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8242%。
3.选举宋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7,068,4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9%,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7,073,2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25%。
4.选举郭亚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7,068,4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9%,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7,073,2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25%。
(三)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志来先生和陈昌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吴继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汪志来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4,175,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180,4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5.6071%。
2.选举陈昌富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397,335,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0%,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7,340,7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5.488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斌、闫思雨
(三)律师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证券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20-064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1日,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继文同志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吴继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汪志来先生和陈昌富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吴继文先生基本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吴继文先生基本情况
吴继文,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外贸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主席,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吴继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