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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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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20-08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18日披露了《提示性公告》,披露了公司与Arjowiggins HKK2 Limited(以下简称“HKK2”)成立合资公司阿尔诺维根斯晨鸣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纠纷案件的相关清盘呈请最新消息及仲裁的最终裁决,现将该案涉及的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索要会计账簿的有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内容为向HKK2送达仲裁通知书并要求HKK2退还合资公司会计账簿、相关记录及仲裁费用。

  2020年8月5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做出最终裁决,相关内容如下:

  1、HKK2占有和控制着合资公司的会计账簿及记录。

  2、HKK2于最终裁决之日2020年8月5日起,21天内将合资公司的账簿及记录交于合资公司的强制清算组,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3、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管的费用担保金退还给公司。

  4、法律代理及协助费用以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双方均担。

  二、清盘呈请的有关情况

  本公司与HKK2于2005年10月在山东省寿光市成立了合资公司,公司持股30%,合资公司主要生产特种纸、装饰纸及图纸。但由于经济危机,致该公司亏损经营,于2008年10月被迫停产。

  2012年10月,HKK2以本公司违反合资合同为由,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2015年11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公布仲裁结果:公司需赔偿HKK2经济损失1.67亿人民币及相应利息、354万美元律师费和330万元港元仲裁费及相应利息。

  2016年10月18日,公司香港注册地址收到HKK2送达的关于声称金额为人民币16,786万元及利息、美元354.89万元及利息、港币330.39 万元及利息(以下简称“该声称债务”)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本公司于该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二十一天内偿还该声称债务,如不偿还将对公司提起清盘呈请,而后HKK2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H股清盘呈请。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委托香港法律顾问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申请并取得禁制令,禁制令明确说明:“禁止申请人对本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同时召集申请人与本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聆讯,2017年2月,HKK2向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于2017年6月14日驳回本公司取得的禁制令,公司对此于7月12日提出上诉,并于9月11日根据夏利士法官于2017年8月28日做出之命令,通过第三方向香港高等法院存入一笔合计港币389,112,432.44元(此相等于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港币款额及其由2016年10月19日至2018年8月27日之利息)之款项以无限延期清盘呈请的审理程序。

  本公司于2017年已就该项未决诉讼计提了金额为人民币325,259,082.28元的预计负债。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的相关上诉聆讯已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完成。聆讯结束时,法院曾指示将另定日期宣判。

  2020年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做出判决,驳回我公司上诉请求。公司正在寻求再上诉途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经营指标持续改善,且公司2017年度已就相关保证金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与法律顾问商讨,并积极探索一切可行的措施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案件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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