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57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已二审判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被上诉方;

  ●判决涉及工程款5,718,3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48,933.72元;审价费1,6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公司收回该项工程款,则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一、重大诉讼起诉、判决的基本情况

  因宁波世纪华丰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丰”、“被告”、“上诉人”)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原告”、“被上诉人”)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受理后,于2020年3月出具(2019)浙0206民初4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世纪华丰支付工程款5,718,3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48,933.72元及审价费1,600,000元,世纪华丰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20年3月10日、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建工集团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2民终1407号《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世纪华丰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4176元,由上诉人宁波世纪华丰房产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公司收回该项工程款,则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