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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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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隔离措施影响,部分医院常规门诊未能正常接诊,儿科等科室门诊量下降幅度较大,同时药店端的销售也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127.18万元,同比下降2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74.25万元,同比下降2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168.47万元,同比下降27.39%。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 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儿科、呼吸、消化、妇科、口腔”五大领域,持续优化研发体系,不断扩充技术研发队伍,加强高端、特色仿制药的项目立项及推进。同时,公司继续推进现有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大力推进品种引进,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群。报告期内获得了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和盐酸罗??卡因注射液的生产批件。

  2、 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口服液一车间(口服溶液剂)、口服液三车间(合剂)、固体三车间(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的GMP现场检查;其中口服液一车间作为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专用生产车间,年产能7,500万支,有力地支撑了公司战略目标的推进。公司经营产品质量稳定,无药品质量事故发生,无不合格产品被公告等情况。

  3、 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专业学术能力,加强已上市品种的临床研究和成果挖掘,把握金花止咳颗粒、银花平感颗粒、左乙拉西坦注射液以及盐酸罗哌卡因注射液等新产品的上市机遇,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学术平台,巩固医院渠道,开拓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电商等其他渠道,进一步落实资源拓深举措。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已于2020年7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49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朱四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50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济川药业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8月22日

  报备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51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将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84.3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53,76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2,189,239.00元。资金于2014年1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2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218.92万元全额向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股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169,2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2,259,994.4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928,589.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331,405.20元。资金于2016年5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69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5月,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7,331,405.20元全额向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济川有限继续对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济药业”)增资11,172.00万元,对江苏济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医药”)增资7,766.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济川有限将继续持有天济药业和济源医药100%股权。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31,6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发行总额84,316.00万元,发行费用1,52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资金于2017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2,114.23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济药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济源医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57.2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218.92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账户已销户。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361.02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33.14万元,该账户已销户。

  注2: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164,463.52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注3:济源医药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91,694.41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注4: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天济药业在中信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39.9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

  账户节余利息30,899.81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90.0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称量洗衣中心和高架库为辅助生产设施,称量洗衣中心用于产品的称量、工作服的清洗,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不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溶液剂二车间用于生产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液体楼用于生产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口服制剂产品和注射剂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公司其他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且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固体三车间主要用于生产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格列吡嗪片、脑得生袋泡茶等品种,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开发区分厂项目涉及的工序为中药提取和原料药生产,其产出为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主要产品蒲地蓝浸膏、黄芩苷粗品用于生产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川芎清脑颗粒浸膏用于生产川芎清脑颗粒,蛋白琥珀酸铁用于生产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液。因此,开发区分厂项目不能独立核算。

  综上,以上三个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济川有限,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763.0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天济药业为济川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虽然天济药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能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但是本投资项目是用于新厂区的建设、部分生产设备的添置与铺底流动资金,而原有旧厂区的人员、设备将会迁入新厂区继续进行生产经营,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2)项目二济源医药物流中心的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全资子公司济源医药,济源医药主要从事药品的配送、批发和零售,销售济川有限及其他公司的医药产品。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目的是增强药品的仓储、配送、销售能力,提高药品的流通效率,为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和战略规划提供支持和配套。并且,该销售中心与物流中心并非独立的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固体四车间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川芎清脑颗粒的生产,固体五车间用于三拗片的生产,以上项目中的主体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且其生产需使用其他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项目三中高架二库主要用于成品以及原辅料的存放,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研发质检大楼后续设备添置主要为已建成的质检大楼添置研发、质检设施和设备,不能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

  (5)项目五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以及适时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目标资产,无法单独量化实现的收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综上,以上五个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或为济川有限、或为其子公司,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或为部分生产过程,或为研发或仓储等生产辅助设施,或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搬迁改建,或为补充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缺口。因此,均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980.9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3号液体楼新建项目用于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和健胃消食口服液的生产,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高架库主要用于成品以及原辅料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固体三车间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危化品库主要用于危化品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科制药新厂区,选址在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用于处理中药材,生产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橡胶膏剂、软膏剂、贴膏剂、散剂。杨凌医药生产基地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综合原料药车间新建项目用于主要用于生产亚甲蓝、盐酸利多卡因、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等原料药,本项目为原料药项目,其产品为半成品,主要为自用。达产后形成原料药产能约100吨,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综上,以上四个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或为东科制药,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463.73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474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5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844.89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9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800.72万元,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13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对济川有限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济川有限未有闲置的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2,400万元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23,500万元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该决议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1,400万元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16,100万元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7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该决议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及其子公司未有闲置的2016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2,400万元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23,500万元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该决议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将不超过1,400万元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与不超过16,100万元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7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该决议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济川有限、天济药业及东科制药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1,400.00万元、东科制药尚有8,600.00万元闲置的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民生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16.45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济源医药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9.17万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济川药业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利息3.09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截至2018年4月20日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507.36万元结转用于开发区分厂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结转金额为3,611.89万元。将利息收入结转至开发区分厂项目使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3月12日,济川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47.1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天济药业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3月12日,济川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含危化品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63.1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济川有限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附表5。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2月13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一(称量洗衣中心、溶液剂二车间、高架库、液体楼项目)和项目二(固体三车间项目)已结项,因项目一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22,394,818.91元的不足,项目二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18,024,172.95元的结余,故将项目二的结余部分变更用于项目一,项目一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参见公司2015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37.3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三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募集)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募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开发区分厂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调减发行费用2,932.46万元及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611.89万元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数系发行费用。

  注2: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37.35万元用于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项目,同时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654.56万理财收入,并将最终决算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47.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天济药业流动资金所致。

  注3: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以及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539.43万元所致。

  注4:研发质检大楼后续设备添置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82.69万元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调减发行费用385.89万元、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884.22万元、收到其他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转入的28.71万元所致。

  注2: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含危化品库)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调减发行费用156.42万元及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63.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济川有限流动资金所致。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52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同时不再继续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及其相关规定。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0566                                       公司简称:济川药业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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