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根据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截至2020年8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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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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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孙玉国先生、徐晋晖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且因孙玉国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故截止公告披露日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数为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董监高人员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