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2、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数量:符合本次集中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3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2483%。期权简称:北斗 JLC2,期权代码:037729。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 年8月24日。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6年11月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登记共266人,授予登记股份56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276人,授予股票期权653.10万份,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5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242,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52,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4.9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4.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4.4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17、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85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19、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1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643,00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915,955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305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92,34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8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0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年1月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2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6、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7、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37,5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0,30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关于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该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拟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基本情况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次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明细表

  单位:份

  ■

  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本次参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激励对象数量与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差异原因:(1)共6名高管(刘光伟、王增印、徐林浩、刘孝丰、郭飚、李阳)因近6个月内发生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不符合行权条件,不得对共计123,0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2)共6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3)共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共21,0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3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2483%。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价格:31.34元/股。

  6、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已获授但本次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择期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五、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8月24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16,545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5、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中 19,125股将成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89,908,827股增加到491,125,372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1,216,545股,募集资金38,126,520.3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本次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83%。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1,125,372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13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10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2、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数量:符合本次集中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00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0440%。期权简称:北斗 JLC3,期权代码:037760。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 年8月24日。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6年11月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登记共266人,授予登记股份56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276人,授予股票期权653.10万份,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5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242,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52,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4.9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4.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4.4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17、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85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19、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1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643,00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915,955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305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392,34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8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0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年1月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2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6、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7、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37,5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0,30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关于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2日,该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数量占所获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50%。

  2、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拟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四、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本次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3、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明细表

  单位:份

  ■

  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本次参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激励对象数量与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差异原因:(1)1名高管(徐林浩)因近6个月内发生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不符合行权条件,不得对共计7,5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2)共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共4,5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因此,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名,行权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00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0440%。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价格:31.34元/股。

  6、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已获授但本次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择期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五、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8月24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15,800股。

  5、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91,125,372股增加到491,341,172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215,800股,募集资金6,763,172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本次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40%。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1,341,172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13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