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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一季度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于2020年4月27日公告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本行2020年一季度报表未经审计,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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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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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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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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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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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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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行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包含于其他净收益中的罚款支出等不能在税前抵扣。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3,416.67亿元、2,941.41亿元和2,510.54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16.16%,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17.16%。本行资产主要由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类型的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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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发放贷款和垫款等金融工具2019年年末的账面余额中包含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未到期的利息。
2、其他资产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
1、贷款分析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50.05%、44.45%和42.52%。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分别为1,709.96亿元、1,307.56亿元和1,067.57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77%,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22.48%。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本行在审慎信贷政策基础上适度发展了信贷业务。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和垫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和垫款组成。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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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1,787.09亿元(不含应计利息,下同)、1,369.74亿元和1,124.45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47%,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和增长21.81%。
①公司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81%、67.98%和68.55%。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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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涉及行业较广泛,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及制造业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及制造业四个行业的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合计分别为887.56亿元、643.12亿元和556.31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16%、69.07%和72.17%。主要行业贷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②票据贴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余额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3%、4.46%和0.9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47.05亿元、61.10亿元和10.90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减少23.00%;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460.81%,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了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力度,并在总行开展了转贴现业务。
③个人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贷款和垫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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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456.68亿元、377.50亿元和342.71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20.98%,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10.15%。
个人经营贷款是个人贷款和垫款的最大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经营贷款分别为216.80亿元、200.53亿元和181.55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分别为47.47%、53.12%和52.9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212.60亿元、150.12亿元和133.41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分别为46.55%、39.77%和38.93%。报告期内,本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球宏观经济增长乏力,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经济下行趋势压力加大,青岛作为港口型城市,受进出口贸易疲软等因素影响较大,导致青岛地区的个体户贷款意愿弱化,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占比下降明显;二是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充足,还款期限较长,同时,2018年以来,青岛实行了人才引进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举办了“2018年上合青岛峰会”等,同时本行积极满足刚需、改善型住房需求,带动了个人住房贷款增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消费贷款分别为26.83亿元、25.64亿元和26.22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分别为5.87%、6.79%和7.6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其他贷款分别为0.45亿元、1.21亿元和1.52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分别为0.10%、0.32%和0.44%,占比较小。
(2)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根据贷款主办分支机构的地理位置对客户贷款进行区域划分,各分支机构主办其所在地的业务。报告期内,本行大部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都位于青岛市。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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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青岛地区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73%、96.15%和97.49%。
(3)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
在本行贷款中,抵押贷款所占的比重最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抵押贷款总额分别为1,022.69亿元、764.35亿元和658.04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23%、55.80%和58.52%。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抵押贷款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本行为控制贷款风险,持续大力度推广以有效资产为抵押的贷款所致。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01%、32.37%和34.15%。本行持续对保证贷款的发放采取严格的准入条件以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贷款的潜在风险。
(4)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本行的贷款集中度相对较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最大借款人贷款额占资本净额7.31%,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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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行贷款的资产质量
①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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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关注类贷款余额分别为107.73亿元、97.93亿元和108.11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03%、7.15%和9.61%。报告期内,本行关注类贷款占比持续下降的原因是本行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把控信贷业务审查,提升资产质量。
②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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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6.48亿元、5.79亿元和4.22亿元,占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11%、44.42%和39.45%,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82%、4.12%和3.28%。本行制造业贷款客户以中小微客户为主,在制造业整体收缩的行业形势下,本行制造业贷款客户受影响较大,制造业不良贷款率较其他行业偏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4.03亿元、3.31亿元和3.30亿元,占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99%、25.35%和30.87%,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7%、2.04%和2.36%。由于批发和零售业具有应收应付款占比高的特点,其经营稳定性相对较差,因此不良贷款率较其他行业普遍偏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房地产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4.41亿元、0.70亿元和0.16亿元,占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89%、5.37%和1.53%,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4%、0.36%和0.10%。截至2019年末,本行房地产业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和不良率较2018年末升高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和经济的持续下行导致个别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的影响,本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有所升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建筑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1.84亿元、1.29亿元和1.38亿元,占公司类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0%、9.92%和12.91%,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9%、0.87%和1.13%。
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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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贸易融资类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02亿元、0.02亿元和1.37亿元,贸易融资类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11%、0.22%和17.94%。
本行2017年贸易融资类不良贷款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①客户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经营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②受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本行部分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贷款客户经营困难,还款能力下降;③其他商业银行普遍收紧了贸易融资的准入和审核标准,纷纷压降贸易融资规模,从而导致本行部分客户因其他商业银行收回贷款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倒闭。
本行一直坚持审慎的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原则,依据近年的市场环境特点,加大了贷款管理和投放力度,审慎调整了风险行业客户的分类结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6.15亿元、21.44亿元和20.9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1.57%和1.86%。
④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
注:不良贷款率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客户贷款总额计算。
抵押贷款为本行主要的贷款类型。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28%、0.01%和0.01%;保证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71%、2.14%和3.07%;抵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1.47%和1.30%;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6%、0.87%和2.26%。
(6)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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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核销及其他金额分别为8.98亿元、14.51亿元和9.22亿元。2017年以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部分行业小微企业集中暴露风险,在经过充分追偿后,本行对部分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且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贷款进行了核销。
(7)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情况
自2012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3月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规定,本行需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作为利润分配,一般准备金不应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并需在五年之内提足。
本行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母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5.37亿元,已达到本行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8)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的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利息逾期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如果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作为逾期贷款。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的逾期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3%、2.53%和3.61%。2019年,本行逾期贷款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本行逾期3个月以内的贷款金额和比例有所升高;2018年,本行逾期贷款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存量贷款贷后管理以及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3个月及以上的比重分别为1.08%、1.21%和1.70%。
2、金融投资
(1)2019年1月1日之前:
本行将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投资划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应收款项类投资。
(2)2019年1月1日之后: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行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行金融负债并无重大影响。
扣除减值准备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分别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5.88%、38.09%和36.0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分别为1,226.04亿元、1,120.25亿元和904.41亿元。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9.44%和23.86%。
(1)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500.87亿元、83.53亿元和21.70亿元。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499.62%,主要是由于本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资产规模增加。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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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2.82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的42.64%。
本行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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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202.29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16.50%。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他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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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0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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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39.53%和33.34%。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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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由2017年12月31日的301.49亿元升至2018年的442.88亿元,增幅46.90%。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8年度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大了资产管理计划和投资基金等。(6)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本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别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30.59%和20.35%。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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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规模由2017年12月31日的184.02亿元增至2018年12月31日的342.72亿元,增幅为86.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配置了较多的政府债券。
(7)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行持有的此类资产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计划和其他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金额分别为251.12亿元和397.21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2.42%和43.91%。
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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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库存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被要求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最低现金存款额,最低额依据本行吸收存款额及存款准备金率确定。超额存款准备金指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分别260.42亿元、268.66亿元和269.05亿元。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到合同规定日期,再以规定价格返售给对方的合约。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买入返售债券和买入返售票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22.63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减少35.68%;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35.18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64.30%。截至2019年末和2018年末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本行根据经营策略及资金头寸情况,适当减少了从其他金融机构及同业银行中买入返售债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98.54亿元。
(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和外币计价的金融机构间存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余额为65.69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减少30.20%,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流动性需求及头寸变化,降低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余额为94.11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49.73%,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导向,增加了存放同业等低风险业务的占比。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余额为62.85亿元。
(4)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主要为本行在货币市场进行的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拆放款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分别为67.63亿元、40.40亿元和37.7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余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67.38%,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度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拆出资金规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余额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7.04%。
(5)应收利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利息分别为16.13亿元和11.38亿元,本行应收利息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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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本行应收利息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41.70%,主要原因是本行金融投资的应收利息的大幅增长。
(6)其他类型的资产
本行其他类型的资产还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上述类型的资产总额分别为64.32亿元、59.11亿元和58.99亿元。
总体来看,其他类型资产规模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稳定增长。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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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负债包括代理业务负债、递延收益、收回受托管理资产、代收代付款项、久悬未取款项及其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3,164.06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15.9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2,727.98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17.0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2,331.36亿元。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1、吸收存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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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55.25%、55.74%和58.16%。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存款保持稳定,其中定期存款比例较高。
公司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保持稳定的比例。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43.29%、44.23%和41.80%。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公司存款保持稳定。
保证金存款主要为公司存款中的特殊存款,包括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金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3.47%、2.99%和2.19%。
2、同业往来(负债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往来(负债项)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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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持有的同业往来负债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同业往来负债余额分别为251.31亿元、186.69亿元和143.81亿元,分别占本行同期负债总额的7.94%、6.84%和6.1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27.48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203.48%,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自身资金配置情况,适当增加同业存放款项的规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9.06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下降73.44%,主要原因是发行同业存单逐渐成为金融市场同业负债业务的主要手段,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减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34.10亿元。
拆入资金主要包括货币市场拆入款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50.11亿元、29.84亿元和25.65亿元。2019年12月31日拆入资金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67.91%,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了对同行业银行的短期资金的借入。2018年12月31日拆入资金较2017年12月31日上升16.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行按回购协议卖出债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173.72亿元、147.79亿元和84.06亿元。2019年12月31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17.54%。2018年12月31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75.82%,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流动性管理需要等确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从而对负债规模、结构及成本进行主动管理。
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各年变化情况,主要反映出本行根据同业市场变化、清算及金融市场投资业务需求,对本行流动性头寸进行投融资操作。
3、应付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661.91亿元,主要包括本行2015年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发行的金融债券及未到期同业存单。
4、其他负债的部分
其他负债的部分主要是由向中央银行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经营业绩概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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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8.47亿元、24.44亿元和21.40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6.50%;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4.19%。
(二)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本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70.90亿元、65.30亿元和57.88亿元。2019年利息净收入较2018年增加8.58%,主要原因是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及应付债券利率下降;2018年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增加12.81%,主要原因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规模的增加。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与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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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是本行管理层数据,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2、2019年生息资产中列示的金融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2018年和2017年生息资产中列示的金融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
3、净利差为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4、净利息收益率为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本行利息净收入受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规模和利率变化的影响。本行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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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指当期平均余额扣除前期平均余额乘以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
2、指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扣除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乘以当期平均余额。
3、指当期利息收入或支出扣除前期利息收入或支出。
1、利息收入
2019年,本行利息收入为134.15亿元,较2018年增长11.47%;2018年,本行利息收入为120.35亿元,较2017年增长19.16%;2017年,本行利息收入为101.00亿元。
本行在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的增加。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结构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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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95.13亿元、71.36亿元和60.6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70.91%、59.29%和60.0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分别为1,629.75亿元、1,235.58亿元和1,073.91亿元,平均收益率分别为5.84%、5.78%和5.64%。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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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项资产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是本行管理层数据,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2)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31.57亿元、40.91亿元和33.7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23.53%、34.00%和33.38%。本行2019年金融投资利息收入的占比下降,主要由于本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规定,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规模增加,确认利息收入的金融资产的规模减少,相应投资收益增加,利息收入减少。本行2018年金融投资利息收入较2017年增长21.38%。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准备金存款利息收入和财政性存款利息收入。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为3.38亿元、3.66亿元和3.58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2.52%、3.04%和3.55%。
(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分别为1.70亿元、3.00亿元和2.02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1.27%、2.49%和2.00%。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分别为0.28亿元、0.72亿元和0.8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0.21%、0.60%和0.81%。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支出结构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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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行利息支出为63.25亿元,较2018年上升14.89%;2018年本行利息支出为55.05亿元,较2017年上升27.69%;2017年本行利息支出为43.11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支出逐渐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本行存款规模和发行债券的规模加大,吸收存款的利息支出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保持平稳增长。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35.84亿元、30.37亿元和27.85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56.66%、55.16%和64.60%。
(2)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本行于2015年9月15日,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5.20%,本行可选择于第五年末赎回该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于2017年7月31日,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70%。
本行于2018年7月20日,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50%。
本行于2019年3月11日,发行金融债券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3.64%。
本行于2019年12月17日,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5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未到期同业存单共121笔,账面价值为人民580.90亿元。
本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分别为20.69亿元、19.48亿元和10.4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32.71%、35.38%和24.15%。本行应付债券利息增加较快主要是本行2015年以来开始发行同业存单,并且同业存单已经发展成为本行同业负债的主要手段。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分别为3.68亿元、2.72亿元和2.9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5.82%、4.94%和6.76%。
(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分别为0.32亿元、1.21亿元和1.25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0.51%、2.20%和2.90%。2018年以来,本行同业负债以同业存单为主,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减少。
(5)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0.94亿元、0.24亿元和0.07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1.48%、0.45%和0.17%。
(6)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分别为1.78亿元、1.03亿元和0.6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2.82%、1.87%和1.42%。
3、利息净收入
本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利息净收入分别为70.90亿元、65.30亿元和57.88亿元。本行2019年利息净收入比2018年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8.58%,2018年利息净收入比2017年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2.81%。
4、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