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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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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白银市政府签署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7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白银市政府签署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等内容仅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以公司最终审批情况为准。

  2、本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以后期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3、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8月19日与白银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白银市政府”或“甲方”)签署了《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白银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二) 协议的签署时间、地点

  本协议于2020年8月19日于甘肃白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协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钛白粉行业的上市企业,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核钛白规划打造“三个过百工程”(即销售收入过百亿,净资产规模过百亿,钛白粉年产能过百万吨)。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计划在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采用分阶段建设的模式建成50万吨清洁生产工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60亿元(以中核钛白最终审批的投资额为准),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全部投资(具体以中核钛白的最终审批和项目实施进度为准)。其中,第一阶段10万吨建成投产后形成资产规模约20亿元;第二阶段40万吨钛白粉粗品项目计划2020年9月开工,计划投资30亿元;第三阶段20万吨钛白粉成品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

  为此,白银市政府与中核钛白友好协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一)由市政府主管工业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 白银高新区管委会、白银区政府、国网白银供电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白银分公司、天伦燃气公司、市动力公司等负责同志组成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项目建设问题为导向,协调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工作,解决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二)以承接乙方50万吨项目为总目标,积极服务好项目落地的一揽子工作,尽快落实二期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设用地供给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白银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白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乙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应于“十四五”期间在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分一、二、三期完成总投资约60亿元(以中核钛白最终审批的投资额为准),建成50万吨清洁生产工艺综合利用项目,预计“十四五"末建成(具体以中核钛白的最终审批和项目实施进度为准)。

  (二)项目建设要利用国际先进技术,以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为基础,节能环保为导向,打造绿色工厂为目标。

  (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四)确保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投资强度、建设规划、建设期限,按时建成项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内容,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7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乙方”)于近日签署了《银企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银行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乙方规定的情况下,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2年。上述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77号

  4、负责人:宋涛

  二、战略协议主要内容

  (一)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建设银行视公司为重要的客户,全力支持其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建设银行还将联合境内、外分支机构,为公司提供投、融资等全方位一揽子最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公司视建设银行分行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选择建设银行为境内金融业务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主要合作银行。双方商定定期进行高层会谈,推动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和深化。

  (二)建设银行承诺在以下领域为公司提供广泛、优质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融资服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内部制度允许的条件下,建设银行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综合授信服务,适用范围为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及其他信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收购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票据承兑和贴现、保证业务、保理业务、信用证、境外筹资转贷款、新能源专项贷款、贸易融资等各种融资服务。

  为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设银行提供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人民币,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提供利率、费率、担保方式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和贷款手续简便灵活的便利,并且将视公司的发展需要和申请,及时协商调整额度。具体如下:(1)乙方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内给予公司本部及其子(孙)公司优惠的利率。

  (2)乙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4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额度贷款等贷款业务对甲方本部、及其子(孙)公司办理并发放;其他须按照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2、资金管理服务

  建设银行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协助其组建资金结算网络,并通过各种资金结算产品、信用产品等的组合运用,设计满足公司个性化需求的资金管理模式和方案,实现资金的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建设银行还将协助公司加强境外资金监管。搭建全球本外币现金管理网络,提供全球成员账户本外币资金的可视、可控、统筹管理;归集在岸和离岸人民币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债务管理服务

  建设银行根据公司需求,设计存量债务管理方案,协助公司进行债务整合、清偿、置换等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

  4、外汇业务服务

  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售付汇、国际结算、信用证等外汇业务服务,并协助公司进行外汇资产和负债风险管理,规避外债风险,降低外债成本。

  5、投资银行服务

  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服务,协助公司加强市场直接融资能力和比例,降低财务费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建设银行还可以为公司闲置资金专门设计预期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收益的理财方案。

  建设银行还将积极协调境内、外其他分支机构,充分发挥系统资源优势,协助公司开展钛白粉行业的资源整合,并为公司开展产业并购、债务重组、资产收购等活动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6、跨境金融服务

  建设银行联合境内、外分支机构向公司及其境内成员单位“走出去”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跨境投、融资等全方位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债券承销、境外银团贷款融资及分销、投(融)资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监管等全方位一揽子服务。

  7、产业基金服务

  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产业基金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提供基金设立的方案和建议;协助起草基金设立相关文件;协助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营销及募集;协助与项目进程中所涉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协助推荐合适的投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推进基金筹备、设立、备案、募集等各项工作,为基金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8、供应链金融服务

  建设银行将以公司为核心,围绕公司与上下游企业间的资金、物流等业务链条,提供高效的金融配套服务,搭建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平台,利用多样化的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结合公司上下游企业的行业、区域分布、资质等特点,将金融服务充分延伸至公司的上下游企业,协助公司进一步巩固其在供应链的核心地位。

  9、企业年金服务

  建设银行利用其在年金基金托管、账户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提供托管服务和职工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同时,为公司设计提供完整的年金设立方案,并协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金融合作伙伴,为公司提供企业年金受托、基金托管、账户管理、投资管理“一站式”服务。

  10、其他金融服务

  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企业信息咨询业务、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概预结算、企业财务顾问、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监理等服务;债券担保、代理基金投资等服务;为公司员工提供优质的住房信贷、消费信贷、个人理财、信用卡等龙卡系列服务等各类个人金融服务。

  (三)公司可结合自身管理需求,选择建设银行办理各项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建设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和外币存款账户。

  2、选择建设银行为主要融资银行。

  3、选择建设银行为相关业务的主要结算银行。

  4、选择建设银行为售付汇、国际结算和外债管理的主要承办银行。

  5、支持其所属企业将建设银行作为金融业务的主要承办银行,并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6、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选择建设银行提供的财务顾问、审价咨询、住房资金管理、代发工资业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7、选择建设银行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作为“走出去”境外项目投、融资金融业务主要合作金融机构。

  (四)公司和建设银行愿意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在金融新产品开发方面加强合作。积极探讨国家金融法规和金融市场规则的发展变化,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前提下,创新和开发各种新的金融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建设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融资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的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办理本协议项下各项具体业务时,均需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履行双方审批程序,并按合同约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7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甲方”)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乙方”)于近日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浙商银行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乙方规定的情况下,为公司及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人民币3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1年。上述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3、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888号

  4、法定代表人:申健

  二、战略协议主要内容

  (一)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浙商银行视公司为战略客户,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定制化、综合化、差异化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优先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推荐创新金融产品。公司视浙商银行为战略性合作银行,将浙商银行纳入合作银行名录,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在经营及资金管理中优先考虑与浙商银行的合作,并与浙商银行在多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二)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供融资、结算、理财、信息咨询等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及差异化、有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集团综合授信服务

  在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规定及符合自身授信政策、程序的前提下,浙商银行根据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经营及资金管理的需求,支持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业务发展,提供人民币叁拾亿元的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

  2、流动性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超短贷”等特色产品,支持“7*24小时”在线办理、资金当日到帐、期限不跨月末、敞口按日计息,实现对公账户透支功能,助力降低头寸备付压力、减少财务成本支出。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至臻贷”等定制产品,支持“7*24小时”在线办理、自主制定、灵活定价、额度循环,实现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基本要素的灵活组合,满足 “低成本融资、高效率服务”的需求。

  3、平台化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涌金票据池、涌金出口池、涌金资产池等池化融资平台服务,“7*24小时”线上化自助操作,支持资产动态质押融资、资源余缺调剂及转移计价、授信额度加载,破解资产与负债的品种、期限错配等问题,解决资产收益与临时性资金需求的矛盾,助力盘活沉淀资源、降低融资成本。

  浙商银行创新“互联网+实体企业+金融服务”理念,融合结算、信用、融资、风控等专业技术,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上下游企业、会员单位、个人等提供易企银平台服务,实现“虚拟财务公司”功能、助力集团内部资源统及拆借管理,方便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线融资、降本增效,支持核心企业构建良好的供应链生态圈。

  浙商银行依托互联网和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上下游企业提供应收款链平台服务及分销通、银租通、分期通、订单通、仓单通等场景应用创新服务,应收账款可转化为高效安全的能在线流转、转让的电子金融工具,助力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盘活应收应付、降负债、降成本、增效益。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e家银代发工资平台服务,支持企业灵活使用自有资金、授信额度、池融资额度为员工发放工资,无需员工换卡,支持代办福利,实现高效便捷、低成本代发。

  浙商银行依托池化融资平台、易企银平台,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涌金司库服务,通过“技术支撑平台+特色产品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助力统筹资源配置、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风险控制、减少对外融资、降低财务成本、盘活存量资源。

  4、供应链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创新授信模式,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上下游企业提供“1+N”、“A+B”、“H+M”、“H+h+m”等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助力盘活应收账款、减少对外负债、降低融资成本。

  5、综合化国际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外管政策的包括结算、融资、跨境担保、外汇交易等在内的一揽子国际业务服务;同时,浙商银行可根据特定化经营场景及模式,设计本外币一体、境内外打通的国际业务平台化服务方案,满足差异化需求。

  6、全链条资本市场业务服务

  浙商银行依托直接融资方面的专业、渠道、投资的合力优势,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银行间、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境外市场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同时,在同等条件下,浙商银行可优先投资(持有)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各类债权融资工具。

  浙商银行依托资本市场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丰富渠道,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资本市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员工持股计划、产业基金、可转换债券等;积极支持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在资本市场中实施的并购、重组等业务,实现资源整合、产业升级。

  浙商银行可联动自有金融租赁平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探索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7、资产托管及支付结算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发行或参与的ABS等产品提供优质、高效的资产托管服务。

  浙商银行依托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的优势,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推荐客户提供各类支付结算及资金监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账户开立、资金查询、支付结算等服务;

  2、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推荐客户的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提供交易支付便利、资金监管等服务。

  8、资产管理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各类理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浙商银行ABS优先级产品、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产品等,助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9、个人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为公司员工提供包括银行卡、信用卡(含联名卡)、个人(专属)理财、消费贷款、住房按揭、手机银行等服务。

  10、金融咨询与顾问合作

  浙商银行为公司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在信用评级、资金融通、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领域提供专业建议。浙商银行可聘请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士为行业顾问,开展业务研讨相关活动。

  (三)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建立高层不定期互访或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和协调重大事项与相关事务,积极推进合作。

  浙商银行为公司配备总分联动专属服务团队 ,负责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制定、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等工作;定期进行创新金融产品及金融政策的介绍与指导;对公司的咨询、监督给予高度重视及迅速妥善的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浙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融资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公司与浙商银行合作的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办理本协议项下各项具体业务时,均需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履行双方审批程序,并按合同约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7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全方位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全方位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8月19日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甲方”)签署了《全方位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十年。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五) 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六) 协议的签署时间、地点

  本协议于2020年8月19日于甘肃白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

  (七)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协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 战略合作方介绍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甘肃省国资委、中信国安集团等主要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上市股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40余家,主要业务涵盖有色金属和贵金属采选冶和压延加工、技术研发、矿产资源开发、金融、贸易、投资、现代物流、资源综合利用、化工、机械加工制作、工业用水、建筑工程施工、管道和设备安装、电线电缆、石灰石、信息化和大数据等领域,是中国西部重要的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基地、跨国集团公司和优质公众上市公司。

  三、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的产品和服务存在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为分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上下游的关联企业,具备全业务领域开展商业合作的基础和条件。公司的产能扩建项目完成后,对硫酸的需求规模和白银有色在白银市的供应规模基本相当。

  二、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以各自的管理、资金、技术、产品、服务、人才等优势资源为依托,着重在硫酸供用、物流运输、生产生活用水供用等业务领域开展合作。

  1.白银有色充分发挥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及其配套产业优势,通过从事现代物流、生产生活用水供应等业务的专业化子公司及硫酸生产相关业务板块,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服务和支持,与东方钛业在物流运输、硫酸供用、生产生活用水供用业务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2.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白银有色优先为东方钛业提供上述业务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东方钛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白银有色向第三方提供上述业务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须以满足东方钛业生产经营所需为前提。

  3.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公司和东方钛业优先使用白银有色提供的上述业务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

  4.白银有色为东方钛业供应的硫酸价格,原则上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甲乙双方确认,对汽车、火车及管道等硫酸输送方式进行安全性、环保性、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实用性评价和论证,选择满足双方需求的最优方案,从而不断优化调整硫酸供应方式,降低供应成本,提高供应效率。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的业务合作逐步向甲方从事的全业务领域拓展,在白银有色从事的(包括但不限于)石灰石、电线电缆、劳保服装及用品、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制造、机电设备和管道的安装维检修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业务领域,力争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同时,公司将双方的供需关系逐步从东方钛业扩展至所属其他子公司,促使公司所属其他子公司与白银有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待条件具备,双方可根据需要开展股权合作。

  (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工作机制,就业务合作相关事项保持沟通往来,定期进行对接磋商,共同关注研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凝练推出业务合作的具体项目,并努力为对方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甲乙双方应分别统筹安排所属(分)子公司和单位,就提供/使用以上合作业务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合作项目进行对接协商,确定项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将促进形成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成本,推动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本协议的签订未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同时,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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