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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仅列示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完工、在建、储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情况;
4、房地产项目销售及结算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231.72亿元,主要项目销售及结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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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持商办房地产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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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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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之内包含1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
7、报告期向其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担保的余额为7,644,211.32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所属834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116家子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增加10家子公司,因处置或注销等原因共减少33家子公司。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3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0-23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