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集团”)所持公司197,674,382 股股份,已于2020年8月14日分别过户至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控股”)及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投资”)(详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同时冰轮集团2019年3月7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本公司78,000,000股股份(详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质押登记解除。
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冰轮控股及冰轮投资通知,获悉冰轮控股所持本公司40,560,000股股份,冰轮投资所持本公司37,440,000股股份于2020年8月17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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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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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