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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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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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大资本工具
激发创业板市场活力

  (上接A01版)一方面,提升激励比例上限。本次修订将股权激励上限从10%提升至20%,减小成长型公司持续推出多期激励计划的政策阻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更大力度的人才激励,强化人才绑定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允许持股5%以上股东成为激励对象。再者,提高授予价格的灵活性。此外,简化激励实施流程。本次修订允许公司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将授予股份分次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突破了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同时,获益条件包含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的,实际授予权益登记后可不再设置限售期,突破了现有的“一次授予、分期解锁”的限制,有效减轻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资金压力,增加实施流程的便利性。

  “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仅针对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未盈利企业设置了上市标准,而且在股权激励、研发支出资本化、对赌协议等多个具体问题上均制定了更具包容性的审核标准,从而有助于提升创业板市场的吸引力与对广大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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