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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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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权威解读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
项目合规性审查四方面重点明确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本报记者 刘丽靓 

  

  8月初,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8月18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通知》鼓励国家重大战略、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区域项目开展试点,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领域项目,要求权属清晰、明确、可转让,投资回报良好,进入稳定运营阶段。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基础设施项目手续依法合规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项目合规性审查的重点: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二是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三是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四是依法依规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

  关于合规性审查的具体操作,该负责人说,需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审核过程中具体把握。例如,关于项目公司及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近3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中,项目公司近3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均需经过审计;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近3年的财务报告需经过审计,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可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再如,关于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这是指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可供分配的现金流与资产评估净值的比值,即REITs投资人可预期的年化分红回报率。随着试点逐步推进,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相关要求和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在充分考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历史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要求。对2015年以来的PPP项目,《通知》提出了依法履行审核备手续、批复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规范签订PPP合同等4点具体要求。另外,对于特许经营项目,鉴于2015年以前国家出台过若干特许经营方面的政策,特别是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知》以该文件印发为节点,要求2015年以后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应符合该文件规定,此前的项目应符合当时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特许经营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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