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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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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全面”护航创业板行稳致远

  (上接A01版)

  全面强化信息披露责任

  业内人士称,注册制下,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全面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

  “注册制下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将实行公开化的问询式审核,重点围绕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发行人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上述人士表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关键一项是要真正实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注册制之下,必须要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将信息披露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作为主要任务来抓。

  “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护航创业板的核心思想也在于此。在存量增量改革并重背景下,涨跌幅限制放宽且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在支持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行业类型的企业顺利登陆创业板的同时,理应更为充分、更加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市场监管提升上市公司的运行质量。”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说。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专家称,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下,应更加注重发挥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核查验证的全面把关作用,全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深交所建立了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有效机制,通过规则明确区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和法律责任,有效利用现场检查、自律监管措施等手段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作用。”上述专家表示。

  中金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王晟认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合新证券法实施,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定位,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自发形成合规发展、尽职履责的内生动力和自我约束力。本次改革在借鉴科创板经验基础上,通过保留红筹企业等四类特殊企业的保荐机构跟投机制,督促保荐机构有效防控风险、审慎合理定价。

  “中介机构是注册制的第一‘守门人’,也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抓手,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人在信息披露当中起着最关键的作用。注册制背景下,要全面压实中介机构的市场责任和法律责任。”董登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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