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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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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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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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国家实现“十三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主产业链,强化科技引领,统筹推进强创新、调结构、促改革、抓管理、防风险、稳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公司完成“十三五”圆满收官、高起点开启“十四五”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上半年,面对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生产经营呈现稳步向上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公司资产总额突破10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6.93亿元,利润总额2.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亿元。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经营效益双胜利。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践行国企担当
报告期,公司把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企业经济发展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责任和担当。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省国资委有关新冠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好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经营“两个大局”。元月26日(大年初二),公司成立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公司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研究解决疫情防控的重大问题。外埠子公司广西皖维、蒙维科技也按照公司及当地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报告期,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召开了6次防控工作会议,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告期,公司把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放在对“人”的管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公司通过加强内部人员摸排,外来人员管理,公共区域管控,建立职工安康码,严控人员聚集,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及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等措施,保证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形势的稳定向好。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一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三是履行国企责任担当。报告期,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了国企的责任担当,为安徽省及湖北武汉抗击疫情取得胜利贡献了皖维力量。首先利用多年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优势,从国外进口医用口罩61100只,并捐款200万元,由安徽省红十字会统一调配使用;其次利用自身化工生产优势生产次氯酸钠溶剂,无偿向巢湖市及周边区域企事业单位提供了85吨消毒液;第三公司投入技术和人员帮助合肥普尔德无纺科技公司(烔炀)提高口罩、防护服等医护用品产能,助力医护用品生产,受到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省国资委、巢湖市相关部门的高度赞扬。
2、科学统筹规划,全面稳工稳产
报告期,公司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保障公司本部及广西皖维、蒙维科技主要生产装置的连续稳定运行,同时积极推进子公司花山新材料公司等部分春节期间歇工放假的生产装置复工复产,于2月底实现了全部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一是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和生产稳定运行。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克服困难多方联系原材料供应商,积极采取多种运输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各类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同时,针对疫情期间销售放缓,市场及运输受阻造成公司产品库存增加,库容难以满足存储需要的问题,公司经过多方努力积极寻找仓储场地,保障了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为疫情解除后市场需求提供了充足的产品供给。二是加强安全环保的教育和督查。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针对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导则和环保知识进行学习宣贯,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杜绝了安全环保隐患,消除了安全环保风险。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三是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报告期,经过多方论证、反复成本测算,公司本部正在着手优化PVA生产工艺流程,将原有通过电石乙炔合成醋酸乙烯的装置停运,改为外购醋酸乙烯生产聚乙烯醇,关停乙炔发生、合成两个前端系统工序。此举既优化了PVA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了PVA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安全环保风险,又可为PVA下游延伸产业链产品提供高品质的原材料。四是精心组织大修,保障复工复产。报告期,公司科学制定了大修计划,精心安排检修进度,既保证了水泥3#生产线的大修质量,又缩短了检修时间,为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双过半赢得了宝贵时间。针对大修期间外协人员多、流动性强的特点,公司组织开展了健康监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到了疫情防控一刻也不放松。五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为解决因疫情引发的市场供需矛盾,公司组织销售人员积极与客户沟通交流,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市场特点,有针对性的生产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产品,既满足了下游客户的特定需求,又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产品价格。为保证外贸产品的稳定供货,在海运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利用中欧班列运输方式将国外客户订购的产品安全运送到收货地点,开辟了新的外贸运输渠道,拓展了外贸市场,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诚信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疫情对公司外贸出口的影响。
3、坚持创新驱动,稳步推进技术进步
一是加快新产品研发。公司在现有PVA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开发了功能性新品种PVA 03-88并成功推向市场。二是聚焦新技术研究。报告期,中国科大-皖维联合实验室对PVA光学薄膜产品所需PVA树脂原料的关键指标进行了技术攻关, 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在实验室研究成果基础上,公司正在设计建设年产5000吨功能性PVA树脂试验生产线和一条光学膜拉伸试验线。另外,PVA光学薄膜生产线上重大核心设备的国产化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三是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报告期,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件; “一种高强度、高模量聚乙烯醇细旦纤维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荣获第二十一届国家专利优秀奖,“一种高纯度聚乙烯醇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荣获第七届安徽省专利金奖。
4、实施“腾笼换鸟”,加速转型发展
2016年7月12日,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皖维高新为主体的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正式设立。
为促进化工园区快速发展,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围绕“规划修编”,立足高远,精心谋划并组织实施“滕笼换鸟”发展规划,即清退一批资源能源消耗高、安全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设备老旧、工艺技术落后的生产线,新建或引进一批与公司现有产业链相配套或相近的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材料项目。
报告期,公司加速推进“滕笼换鸟”发展规划,一批老旧厂房及生产线逐步拆除,土地平整、厂房建设正在有序进行,其中10kt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700 万平米/年偏光片、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等一批新材料项目已开工建设。这些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丰富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新材料产品的比重,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加快实现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2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公司独立董事尤佳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其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维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蒙维科技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蒙维科技《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电石(水泥)用石灰石开采销售(凭许可经营),碳化钙(电石)、氧气、醋酸乙烯酯、乙醛、乙炔、醋酸甲酯、丁烯醛生产与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6日)。一般经营项目: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聚乙烯醇(PVA)系列产品、熟料、水泥生产及销售,氧化钙、氢氧化钙(脱硫剂)、石膏、粉煤灰、兰炭面、醋酸钠、建筑用石料、包装物生产销售,化工机械产品制造与销售,物流仓储、园区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蒙维科技《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电石(水泥)用石灰石开采销售(凭许可经营),碳化钙(电石)、氧气、醋酸乙烯酯、乙醛、乙炔、醋酸甲酯、丁烯醛生产与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长期),甲醇、醋酸销售。一般经营项目: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聚乙烯醇(PVA)系列产品、聚氯乙烯、聚醋酸乙烯酯、副产工业氯化钠、副产工业硫酸钠、熟料、水泥生产及销售,氧化钙、氢氧化钙(脱硫剂)、石膏、粉煤灰、兰炭面、醋酸钠、建筑用石料、包装物生产销售,机械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燃煤、兰炭、硅铁产品销售,物流仓储、园区供热服务。
三、报备文件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2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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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熟料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熟料产品用作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料。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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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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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