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7年2月3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股东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存在被代持的情形,导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对公司、张益胜、李铁军等21名责任人员予以了处罚。
为尽快解决因部分股东代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的问题,经公司反复咨询和论证,制定的整改方案为:由代持股东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减持代持股份的方式,尽快还原股东的真实持股情况。其中尚书媛、王玉胜、王斌三位股东已不存在代持情形。
因在本报告披露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刘建明所持股份仍存在代持的情形,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按照排序进行了顺延,由前10名顺延披露至前11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刘建明在减持代持股份过程中,将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减持对二级市场股价影响的情况下,采取最佳的方式进行减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代持股份问题。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扰乱了整个社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国家医疗资源重心也放在了防疫和抗疫上,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及患者就医计划均受到影响,药品终端需求下降。同时,公司以线下特许加盟美容院为主要销售模式的化妆品板块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在疫情期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有序复工复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继续以科技创新和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不断进行创新突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89.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4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84.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00%。
药业方面:疫情期间,公司产品生脉注射液被国家卫健委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的推荐药品,清开灵注射液被部分省份列入推荐药品,为保证市场供应,2月11日,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开始全面恢复生产。同样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主导处方药品因医院就诊患者数量减少、物流配送受到限制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胶囊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0,027.38万元,较上年下降14.33%;针剂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9,013.78万元,较上年下降17.50%。
研发方面: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4项,其中:化妆品相关专利2项,药品相关专利2项;完成了红参维生素饮品、人参片、红参葛根植物饮品等6款食品的备案工作;腹痛贴、舒筋活络搽剂、痒力克凝胶三款产品获得了保健用品证书。
保健食品方面:保健食品是公司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板块中以人参食品为主,同时涵盖蜂制品及其他食品。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销售渠道覆盖范围、消费者对人参文化的认知和了解程度、宏观经济形势及终端消费能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保健食品实现销售收入2,294.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42%。
化妆品方面:由于公司化妆品板块主要采取线下特许加盟的销售模式,新冠疫情对该板块冲击较大。报告期内,子公司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761.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61%,实现净利润1,554.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79%。
其他方面:为促进公司人参产业的发展,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和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力争通过采取与时俱进的宣传推广模式,提高人参类产品的销售份额,从而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并入选“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一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
张益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8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8月10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参加审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晓静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