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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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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8月12日、8月13日和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8月14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8月12日、8月13日和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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