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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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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6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赵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4,494,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576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554,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96%。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39人,代表股份1,309,048,319股,占总股本的48.745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3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351,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9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议案1至3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2.01、注册及发行额度;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2、融资期限;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5、增信方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6、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7、还本付息安排;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8、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09、综合融资成本;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9,048,319票。同意票为1,308,666,51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票为348,7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票为33,1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4,969,37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51%;反对股数为348,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3%;弃权股数为33,1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冯泽伟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6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龙”)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东街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拟向银行申请1亿元的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措施。

  甘肃瑞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三级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东方瑞龙低放废物暂存库建设及低放废物减容车间建设,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和经济效益。东方瑞龙资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可向东方瑞龙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东方瑞龙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0年8月14日),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李炳余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湿地环境监测;地质环境监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9类)、放射性物品(一、二、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持股60%,北京东方新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新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东方瑞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

  3、担保期限: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4,655.09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44%,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经与何巧女女士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3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871,296,5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334,387,62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3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5%。

  二、股东股份冻结的原因

  何巧女女士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于2018年4月20日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涉及质押公司股票22,800,000股,由于何巧女女士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何巧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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