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0-04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4,409.2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历史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经对相关债权充分计提了减值损失,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未来损益的影响;目前暂无负面影响。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4,409.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于上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启东优思通信有限公司、吉林恒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顾新惠、熊碧辉、李晟、蔡亦斐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终端公司”)与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刻丰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终端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优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优思”)100%股权转让给刻丰公司。
同日,终端公司作为债权人,刻丰公司作为债务人,启东优思通信有限公司(下称“启东优思”)、吉林恒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吉林恒鑫”)、顾新惠、熊碧辉、李晟及蔡亦斐作为担保方共同签署了《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方对《产权交易合同》中刻丰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1月,刻丰公司作为出质人,终端公司作为质权人,签订两份《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刻丰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优思、深圳优思100%股权质押给终端公司。
刻丰公司至今仍有12,8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终端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刻丰公司向终端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2,800万元、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利息556.8万元(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止)、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532.8万元(暂计至2020年7月1日)以及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共计16,899.6万元;请求裁决启东优思、吉林恒鑫、顾新惠、熊碧辉、李晟及蔡亦斐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并请求裁决终端公司在16,899.6万元范围内就刻丰公司质押的上海优思、深圳优思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案件进展
终端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二)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于深圳优思伟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启东优思通信有限公司、吉林恒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顾新惠、熊碧辉、李晟、蔡亦斐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终端公司”)与上海刻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刻丰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终端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优思伟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优思”)100%股权转让给刻丰公司。
同日,终端公司作为债权人,刻丰公司作为债务人,启东优思通信有限公司(下称“启东优思”)、吉林恒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吉林恒鑫”)、顾新惠、熊碧辉、李晟及蔡亦斐作为担保方共同签署了《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方对《产权交易合同》中刻丰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1月,刻丰公司作为出质人,终端公司作为质权人,签订两份《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刻丰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优思、深圳优思100%股权质押给终端公司。
刻丰公司至今仍有46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终端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刻丰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60万元、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利息20.01万元(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止)、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违约金人民币126.96万元(暂计至2020年7月1日)以及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共计616.97万元;请求裁决启东优思、吉林恒鑫、顾新惠、熊碧辉、李晟及蔡亦斐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并请求裁决终端公司在616.97万元范围内就刻丰公司质押的上海优思、深圳优思100%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案件进展
终端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浩、陈勇关于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周浩、陈勇
2、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与被申请人周浩、陈勇、案外人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北京泓天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要玩公司”)的21.2%股权转让给周浩、陈勇、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泓天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周浩、陈勇分别受让了要玩公司的10%股权。合同签订后,公司已经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
2018年4月19日,公司与被申请人周浩、陈勇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2019年4月19日,公司与被申请人周浩、陈勇续签了新的《保证合同》,合同均约定周浩、陈勇分别作为保证人对对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周浩、陈勇各自至今仍有8,526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周浩、陈勇分别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526万元、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1,352.2万元(暂计至2020年7月22日)、逾期付款违约金3,568.13万元(暂计至2020年7月22日),合计26,892.66万元;请求裁决周浩、陈勇分别对对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案件的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
3、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历史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经对相关债权充分计提了减值损失,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预计对本期利润及未来利润的影响;目前暂无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0-05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鲁阳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邵晓夏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启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功远、徐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