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公司按照党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8亿元,同比增加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
1、全面推进国企改革,激发内部活力动力
公司把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深入调研、系统剖析、全面诊断和整体谋划,提出了以“精细化、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为方向,“建设国际一流的现代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的战略目标,并成立了由董事长挂帅的改革领导组和专项工作组,制订了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与生产经营等工作统筹加快推进。公司“六定”改革方案获省国资运营公司批准,成为省内首家进入实施程序的企业。
2、精准推进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稳步提升
公司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山西省委“每一个小时都不能浪费”的指示精神,全力抢抓订货,科学组织生产,实现了生产经营的稳步提升。
一是加大营销力度,积极开拓市场。实施营销集中管理,成立营销中心,坚持“用户至上”,实现订货、履约、交货、售后、回款以及合同风险管控的市场化、法制化、制度化、流程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货55.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25%。传统领域,起重机、矿山、焦化、锻压等传统产品订货成效显著,成功签订35m3挖掘机、235MN铝挤压机等重大项目合同。转型领域,轨道交通规模稳步增长;受风电抢装潮利好政策影响,签订了100MW等风场项目重大合同以及TZL750全地面桁架臂起重机;成功中标海上风电升压站项目。国际市场方面,签订出口德国轮对合同1.3亿元,20m3挖掘机首次出口乌兹别克斯坦。
二是科学生产组织,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影响,确保重点产品按期产出。设立制造部统筹管理公司制造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调度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轨道交通为太原地铁2号线首列车配套的16台齿轮箱产品按期发货,为客户生产的国内首座7.5米大型顶装焦炉投入使用,55m3挖掘机完成现场安装。通过调整采购策略、加强采购价格对标、用现金代替票据,对外协实施统一管理、鼓励外协回归、优先内部制造等措施,降低采购外协成本。
三是提升技术质量水平。重塑技术中心。以矿山采掘装备及智能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为牵引,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打造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中心、人才高地和科技智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已与综改示范区签订协议,依托德国CEC公司共建海外联合研发中心;先后对接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能源学院等高校,探讨建立深层次的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坚持“以质量创品牌,以品牌树信誉,以信誉促发展”的理念,通过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实现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增强企业信誉和美誉。
四是实施财务集中管控。目前已对财务人员、账户、资金实现了集中;对外担保、对外捐赠、财产保险、非生产性开支等实现了集中。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启动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月度资金预算体系、带息负债6个月预警机制,强化了财务风险管控。实施竞争力对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指标开展对标,完善财务制度体系、财务报表体系,建立经营指标预测体系、财务报告体系,夯实了财务管理基础。
3、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
一是降负债、调结构、改善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已实现新增银行授信,完成高成本融资置换,完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太重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增加上市公司资本金12.4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借款,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清应收、降存货、处置闲置资产。严格要求不付款不发货,有效控制了应收账款增量;成立清欠分公司,制定清收工作方案;优化产供销衔接,按用户需求组织生产,按生产计划组织采购,避免新增库存;加强与用户沟通,出台利旧清库激励政策,消化积压库存;对不能利用的加快处置,盘活沉淀资金;成立盘活闲置资产工作组,制定处置方案,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4、强化转型创新支撑
公司着眼长远,重点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领域实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产品智能化提升。7m顶装焦炉车辆智能化项目完成全自动运行功能研发;6.25m捣固焦炉智能化成套设备完成设计开发;炼钢自动化工厂智能起重机系统开发项目完成研发。全力推进产品标准化设计和国产化,组织开展大型挖掘机变频器、铸造起重机滑轮专用轴承、风电机组主控制系统等国产化研发,以及6.25m捣固焦炉成套设备、3.6MW风电机组、起重机编码器等的标准化设计研究。
5、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把对标一流作为基本思维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设立了审计风控部和法律合规部,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流程设计,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从财务、营销、生产、技术、质量、安全、采购等各环节做好体系制度建设,构建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三是提升素质能力。大力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建立培训中心,建设学习型团队,培育“精英管理、科技创新、能工巧匠”三支队伍,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正在着手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以轨道交通智能工厂和财务信息化建设为突破,系统推进、加快实施。五是重塑公司文化体系。优化企业Logo,编制企业文化手册,制订了推进方案,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价值认同,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定改革发展信心,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以必胜信念全力打好下半年翻身仗,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蹚出一条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回购安排、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49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贺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贺吉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贺吉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50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监事高培成先生、白景波先生分别委托监事汝学斌先生、任学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5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贺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郝杰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拟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会议召开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5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郝杰峰先生简历
郝杰峰先生,男,1980年1月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同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重工煤化工设备分公司副经理,太原重工焦化设备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5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高培成先生、白景波先生分别委托监事汝学斌先生、任学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有关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二、通过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5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苏伟中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苏伟中先生作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与职工代表监事马领兵先生一起增补进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苏伟中先生简历
苏伟中先生, 1971年10月生,1994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同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太钢发电厂化学工段副段长,太钢系统创新部改革策划室主管,主任,太钢系统创新部部长助理兼集团管控室主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创新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改革创新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20-05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同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0-05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7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7日
至2020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8日和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8月27日上午9时会议宣布召开前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6361155 传真:0351—6362554
联系人:雷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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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