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7 月31日期间,除因公司原第五分公司厂区土地公开出让获得的土地补偿金87,074.8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3日、2020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土地补偿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28、2020-034、2020-040)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081,475.85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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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项补助均以现金形式补助,并已全部到账。
其中,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详细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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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款中有1,129,44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9,952,035.85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中有9,852,035.85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10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1,129,440.00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为9,952,035.85元, 其余1,129,440.00元暂挂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未来期间其他收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前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