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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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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0年8月13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万元                               0.50%

  10万元≤M<100万元                     0.4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M≥2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个月                     0.50%

  3个月≤N〈1年                      0.30%

  1年≤N<2年                       0.05%

  N≥2年                              0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天相投顾、和讯基金、汇林保大、诺亚正行、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金观诚财富(目前暂停基金销售业务)、普益基金、宜信普泽、恒天明泽、汇成基金、晟视天下、一路财富、北京钱景基金、唐鼎耀华、科地瑞富、万得基金、联泰资产、汇付基金、基煜基金、陆金所资管、大泰金石、 盈米基金、奕丰基金、肯特瑞、大连网金、中民财富、中信期货、东吴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海证券、中泰证券、华信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九州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方德保险、阳光人寿保险。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三、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

  四、申请方式

  1、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六、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各销售机构的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从其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期有效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上述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八、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若需变申购日期、申购金额、签约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若需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9F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6.2. 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天相投顾、和讯基金、汇林保大、诺亚正行、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金观诚财富(目前暂停基金销售业务)、普益基金、宜信普泽、苏宁基金、恒天明泽、汇成基金、晟视天下、一路财富、北京钱景基金、唐鼎耀华、植信基金、科地瑞富、万得基金、联泰资产、汇付基金、基煜基金、陆金所资管、大泰金石、 盈米基金、奕丰基金、肯特瑞、大连网金、中民财富、中信期货、东吴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财信证券、东海证券、中泰证券、中航证券、华信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方德保险、阳光人寿保险。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垂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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