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已中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累计被司法拍卖1,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122.50万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因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质押到期未履约一案,其持有的公司4,972.50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0年8月8日10时至2020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0年8月8日,公司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本次司法拍卖已中止。
一、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股份81,2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6%,瑞丽湾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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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7月5日,瑞丽湾持有的1,850万股已被司法拍卖,该笔股份占瑞丽湾当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8.55%,占公司总股本的5.18%,该笔股份已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的股份除上述司法拍卖情况外,未发现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中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司法拍卖中止的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81,225,000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该等部分或全部股份可能因瑞丽湾缺乏还款资金、未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未能按法院判决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等因素,继续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瑞丽湾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奥维通信股票4,972.50万股拍卖已中止的公告。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