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0年8月11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金额及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8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0年8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申请进行比例确认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1日

  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15%(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时或在该受限开放期所在的运作周期的前一个自由开放期前通过指定媒介公告。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特定比例(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占当日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在第十二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为2020年8月10日,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15%。并且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15%或为负时,本公司将对赎回或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告约定的确认规则,本公司对本基金2020年8月10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超过本次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5%。因此,本公司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申请均确认为成功,并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确认比例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