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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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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0-05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董事黄旭先生、监事徐明先生和吴海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董事黄旭先生、监事徐明先生和吴海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陈大江、黄旭、徐明、吴海洋;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其中陈大江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还包括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股份来源含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陈大江先生、黄旭先生、徐明先生、吴海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大江先生、黄旭先生、徐明先生、吴海洋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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