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在本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复生产,为全面夺取疫情攻坚战胜利和服务好“六稳”及“六保”工作,积极履行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在高速公路业务方面,公司全力落实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等政策,确保“免收费不免服务不免责任”,实现全国ETC收费系统的平稳过度与安全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面,公司从严从实抓防疫,确保及时有序促生产,大力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的建设,消除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在新能源充电服务领域,东能公司、康亿创公司组织筹划抗疫情运营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公共交通、社会车辆的充电需求,同时积极推进新建充电站项目,完善充电网络,目前已建设充电站38座,充电桩600台。在金融业务领域,融通租赁、宏通保理出台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复工复产,并积极开展落实业务风险监测与防控,有效控制业务信用风险。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产融双驱”的发展战略推动各项业务。上半年,受免收通行费政策影响,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实现收费车流量1241.75万辆,同比下降51.90%(以上车流量统计口径为公司各收费站出口统计数据,未经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拆分),实现通行费收入2.78亿元,同比下降55.16%。在新能源充电服务领域,东能公司和参股的康亿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118.49万元,同比增长225.37%;实现净利润999.80万元,同比增长1489.95%。在金融业务领域,根据银保监会关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规定,公司进一步规范业务,提前收回部分大额项目,融通租赁、宏通保理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8,312.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1%。在股权投资方面,东莞证券受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及融资融券业务增长等影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达0.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60%;虎门大桥公司受车辆限行和免收通行费政策影响,实现净利润3,705万元,大幅下降超过9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2020年8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