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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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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综述

  2020年初,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短期扰动,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克服多重困难,科学有序组织多地复工复产,以强劲的执行力削减短期不利搅动因素的影响,以最快速度恢复全面生产,向客户再次证明了公司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随着公司海外订单持续快速增长,研发生产在二季度快速回归正轨,公司持续创造单月产值佳绩,营业收入快速恢复增长势头;同时,公司产能利用率和经营效率逐渐恢复至较高水平,加上连续性反应和酶催化等新技术加快投入应用,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显著改善,净利润在二季度呈现强劲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6亿元,同比增长15.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亿元,同比增长37.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36.82%,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90亿元,同比增长28.20%,环比增长66.23%;扣非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50.28%,环比增长96.7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完成303个项目,其中商业化阶段项目24个,临床阶段项目100个(其中临床Ⅲ期23个),技术服务项目179个,有力助推全球创新药研发产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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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顾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成果驱动因素分解如下:

  (1)“做深”大客户战略持续深化。公司与海外制药巨头保持多年的合作业绩记录,合作粘性不断强化,上半年,公司针对海外大制药公司的需求不断优化组织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合作深度。公司2020年上半年来自服务的海外大型制药公司所属药品收入为9.35亿元,约占报告期收入的比例为73.94%,2018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复合增长率达24.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服务的美国五大制药公司创新药项目数量占上述制药公司公布的临床后期研发管线的比例进一步提升至27%;在商业化阶段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相较2019年新增确认收入的欧美跨国制药公司商业化项目3个;部分海外大客户目前订单规模相较2019年已实现翻倍增长。

  ■

  (2)国内CDMO业务进入收获期。在国内创新药市场迎来“黄金时代”的背景下,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创新药CDMO市场,服务了大量1类化学新药临床阶段项目,形成了良好的客户声誉,随着首个MAH项目再鼎医药的则乐?(尼拉帕利)进入商业化生产,以及由此项目形成的示范效应为公司带来大量NDA项目订单,公司国内市场业务今年起进入收获期,2020年上半年的收入由2018年上半年的0.32亿元增长至2020年上半年的1.4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10.26%,2020年上半年同比增长138.1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国内NDA项目在手订单超过20个。

  ■

  (3)海外重点中小创新药公司客户持续深耕。公司2020年上半年来自海外中小型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的收入为1.91亿元,同比增长69.33%,新增商业化项目1个。目前,公司海外中小创新药客户池已扩充至600余家,活跃客户400余家,2020上半年产生订单客户40家(已将部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计算)。

  ■

  (4)毛利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连续性反应、酶催化等新技术在研发生产中的应用,以降低各项成本;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特别是凯莱英制药较去年同期产能利用率显著提升;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4.40%,其中,国内业务毛利率提高24.29%。

  疫情影响之下,虽然2020年全球经济存在一定的波动,但全球创新药行业稳步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创新药行业服务外包深化的趋势不会改变,CDMO行业不承担新药研发风险但可以分享新药上市红利商业模式的本质不会改变。从公司上半年业务开展情况看,自二季度起订单增长呈现加速趋势,公司下半年小分子CDMO业务的重心已由开拓订单转为订单交付,人员培养和产能建设需要跟上快速增长的订单交付压力;同时,公司在下半年将进一步开展海外中小创新药新客户,加快新业务板块的发展,为公司持续较高增长储备动能。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益管理”与“卓越化学”战略导向

  以“精益管理”运营战略和“卓越化学”发展目标匹配公司跨越式发展,更好的与全球创新药产业链快速发展相结合,最终赋能全球大健康产业发展。通过启动研发生产配对管理、制定产能释放解决方案重大管理举措、打通梳理项目及生产数据、启动实施各业务单元下QA管理优化、提升供应链管理及供应商资源体系建设等多个维度的升级与优化,明确流程管理,提升内部效率,实现成本控制,提升人均产出,改变服务的价值结构,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尽可能多的创造价值。

  2、升级CEPS、CED、CMMD多个技术平台,加速释放连续反应等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前瞻性布局,洞察行业需求,全面组建升级工艺科学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 for Process Science,简称CEPS)、化工工程部(Chemical Engineering Department,简称CED)、化学大分子部(Chemical Macromolecule Division,简称CMMD),有效推动连续性反应等核心技术的加速释放和应用。CEPS通过工艺化学组、连续化学组、DOE组三个小组,全面支持协助各阶段客户工艺、路线优化、技术评估等相关工作,进而保证项目生产中的工艺技术难题得以快速攻克和解决。CED作为研发和生产重要衔接桥梁,与研发生产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快速提供化工工程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为推动工程新技术引进、开发和应用,解决新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问题。CMMD目前的服务范围包括多肽、多肽-药物偶连体(PDC)、ADC毒素-连接体、寡核苷酸、多糖、药用功能高分子等,已经为20余家客户超过30个不同临床阶段的项目提供CMC服务。为更好地打造先进的多肽、寡核苷酸等化学大分子药物创新平台,为客户提供工艺开发、分析开发和GMP生产等从Pre-clinical到商业化阶段一站式CMC服务。

  公司于2019年成立的早期临床项目研究中心(Early Phase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简称EPPD),在2020年上半年已完成人员队伍建设,搭建起完善的项目服务平台,晶型工艺和稳定性等配备齐全,分析能力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完成首个创新药注射剂早期临床项目服务,承接项目能力大幅提升。

  3、有序预增产能,更新设施设备,筑牢硬件基础

  凯莱英制药正式启动API厂房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原料药生产规模。凯莱英生命科学OSD3新车间建设项目完成生产准备并开始准备承接商业项目,该车间于2019年9月完成车间和设备验证,引进GEA,Thomas,Uhlmann,Bosch,ROMACO和Alexanderwerk等国际知名制药装备企业的先进生产设备,与OSD1,OSD2组合应用,可承接从一期临床到商业化合同生产的各类制剂项目,其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可同时满足中美注册双报的标准要求。

  化学合成大分子研发平台在5月进行了全面升级,新建1000㎡研发分析实验室已全面投入使用。新采购配套各类大型分析仪器设备如QTof,LCMS,UV等全部到位。寡核苷酸中试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核酸合成仪Oligo Pilot 400和核酸纯化仪AKTA process均完成验证,寡核苷酸原料药中试生产能力已初具规模。

  4、成长型业务加速拓展,构筑未来业绩增长点

  化学大分子部(CMMD)在2020年上半年服务超过7家国内外制药客户,共完成9个生产项目,5个实验室研发项目,以及2个内部自主研发项目。完成了2个关键中间体原料的生产,确保了今后在类似的多肽,ADC drug linker生产中能顺利保障生产订单的快速推进和按时完成。

  生物催化技术在2020年上半年的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酶催化技术在十余个项目中得到应用,并顺利完成重要客户的固定化酶的生产订单,在固定化酶定制研发生产方面的能力得到客户的认可。同时不断开拓生物合成新技术,在蛋白质的无细胞合成、多肽的生物合成等方面取得初步进展。

  制剂版块已经建立口服肠溶制剂和缓释制剂的平台,并成功交付项目;正在建立纳米晶体平台和难溶药物开发(包括喷雾干燥和热熔挤出技术平台;注射剂分析实验室搬迁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具备支持从注射剂研发到NDA以及商业化生产的分析支持能力;独立制剂QC实验室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已成功接受多个重要客户的GMP审计。制剂业务进入海外市场,完成了第1个美国制剂分析服务、第1个韩国制剂项目;注射剂车间顺利完成多个疾病领域的新药IND、NDA阶段的研发及生产任务。其中,先进的冻干技术可提供最完善的注射剂冻干解决方案,研发与生产一体化运营模式极大加速了产品研发进程,完善的一类新药研发工作流程加快了新药注册申报速度。注射剂车间近期连续生产、检测多批次产品,为客户节省了宝贵时间,赢得客户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许,有力展现了公司项目团队良好的协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再次彰显了凯莱英的高效与速度。

  5、持续推进战略型业务布局,升级多维度战略方向

  生物大分子版块在疫情影响下仍然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了工艺开发平台的搭建工作,一站式服务工艺开发平台可以为客户提供双细胞系选择的细胞株构建服务,一次性反应器细胞培养工艺开发服务,多步层析色谱纯化工艺开发服务以及生物药制剂处方和无菌灌装工艺开发服务,并完成了与上述工艺开发平台相匹配整合的生物分析方法开发平台搭建工作,该生物分析方法平台拥有多种先进的分析技术手段,用以验证所有的原材料,原液,中间品和液体或者冻干制剂成品药的质量属性。蛋白原液的Non-GMP/GMP生产平台预计下半年完成所有主设备和厂房包括空调系统,水系统的验证和试运行工作,开始承接客户的抗体蛋白原液生产项目需求。液体无菌灌装和冻干制剂Non-GMP/GMP生产平台按照原计划稳步进行中,预计下半年完成所有主设备和厂房验证以及试运行工作,开始承接客户的液体无菌制剂或者冻干制剂的项目需求。

  截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起组建的“天津市药物临床研究技术创新中心(TICCR)” 全面整合30余家医院、10余个协会、50余个供应商以及10余家战略客户资源,真正立足于创新整合资源,加速药品上市。累计服务新客户25个,服务创新药项目8个,已承接新项目34个,落地两大重要项目。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更勇于创新开拓,牵手公立医院改革先行者——泰达心血管医院,共建“TICCR滨海中心”,将市场化运作与公立医院科研力量高效结合,赋能新药上市。

  6、保持高研发投入,打造绿色制药关键技术核心平台,技术价值持续输出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技术为驱动,保持研发高投入,为CDMO核心业务发展持续赋能,2020年上半年研发投入1.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73%。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确保技术价值的持续输出,以技术优势构建行业高壁垒。

  (1)专利申请再创新高

  公司绿色化学制药技术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2020年上半年,专利获得授权20项,同比增加42.8%,环比增加81.8%,创历年新高。

  (2)学术论文发表再次更新

  公司新技术研发论文多次在自然科学领域最权威的三大学术期刊之《自然》、《科学》及其他行业重要期刊《美国化学会志》、《德国应用化学》、《美国有机化学》、《有机化学通讯》等国际行业领先期刊获得发表,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发表21篇。

  (3)加强全球行业发展研讨交流

  2020年4月,公司组建成立第二届凯莱英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BDSA),专委会成员包括行业协会特邀嘉宾、著名研究所教授、国内外医药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及行业带头人等。BDSA旨在围绕公司国内市场开拓,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在市场管理与开拓、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问题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技术创新提供专业意见,形成智力合力,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

  7、严守质量生命线,继续保持优秀的合规记录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在继续秉承合规运行的前提下,从供应商管理,到原料收货检测放行,原料中间体的储存分发,生产过程的控制,实验室中控检测的控制,放行测试稳定性测试,包装贴签等各环节持续优化,为客户提供满足质量标准的高品质产品。并在巩固传统API生产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经一步加强了固体口服制剂的生产质量管理,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延伸到注射剂的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起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多次顺利通过美国FDA、澳大利亚TGA和韩国MFDS的GMP现场审查。

  公司有着优秀的EHS和QA合规记录,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前提下,接待客户来访审计总计58次,其中普通来访30次,驻厂来访18次,QA审计10次。公司始终贯彻长期系统科学的cGMP理念培养和渗透,不断优化全面、完善的cGMP标准质量体系,并始终保持和国际主流制药企业接轨。

  8、人才梯队持续扩容,不断完善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持续加强高级人才引进和培养,牢牢把握和坚持人才引进战略,以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才梯队持续扩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拥有员工4552人,海外跨国公司经验人员102人;研发人员1972人,占总人数的43.32%。2020年上半年,共引进高级人才共计44人,其中博士人才28人,高级主管以上人才6人,海归及外籍人才21人。吸纳人才担任多领域管理职务或关键技术岗位,助推凯莱英药物一体化生态圈的构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药物研发及管理水平。同时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人才管理,薪酬绩效及福利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

  公司继2016年、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后,2020年推出新一期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对部分卓越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给予一定的股权激励,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8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25人,计划授予102.65万股。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促进和保障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团队长期稳定,为公司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智力支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6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在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现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43.68元/股调整为43.1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调整为28人,授予总量由572,131股调整为570,331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魏清娜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公司股本将由231,319,762股变更为231,317,962股,注册资本将由231,319,762元变更为231,317,962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全资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额度区间内公司将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68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会监事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对2018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魏清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7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749,73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0,102,706股增加至230,852,437股,并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登记工作。

  6、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2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4.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4.08元/股变为43.68元/股;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5.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3.68元/股变为43.18元/股;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P0-V=43.68-0.50=43.18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7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后认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利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7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公司对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9月25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749,73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0,102,706股增加至230,852,437股,并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登记工作。

  6、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汪磊、史鹏宇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2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4.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4.08元/股变为43.68元/股;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张丽芳、蒲仁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梁音、卢元平、宋婷婷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金5.00元,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43.68元/股变为43.18元/股;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魏清娜于2020年2月从公司离职,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魏清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股,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调整为28人,授予总量由572,131股调整为570,331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31,319,762股变为231,317,962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43.68-0.50=43.18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3.18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77,724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限制性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产生大幅影响。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魏清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魏清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7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莱英生命科学”)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额度区间内公司将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凯莱英生命科学基本情况

  ■

  2、凯莱英生命科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预计,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且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发生过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6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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