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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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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0-07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谭德彬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勇出席,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路桥集团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说明:第一项议案涉及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其所持股份2,038,509,011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龚星铭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路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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