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65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含),不超过1.4亿元(含)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2020-019号)。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04元/股(含)调整为8.75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6号)。2020年6月3日,公司实施 2019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75元/股(含)调整为8.5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7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7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购买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8,518,945.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