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的通知,获悉钱晓春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已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08月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