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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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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7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815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5亿元,目前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1.815亿元,累计使用1.815亿元,剩余3.185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本次被担保对象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融资5.5亿元。

  公司作为持有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的股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按33%的持股比例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815亿元,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即人民币1.815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1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638.77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2.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8.4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02%。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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