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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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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证券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20-038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23元/股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在上述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1,466.27万股,上限约为2,932.55万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约为1.36%、上限约为2.7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具体回购情况如下表:

  ■

  【注】: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6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7,661,000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6,915,2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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